曾经青春凶猛

刀口漫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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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与青春有关的日子,是奔着叶京和王朔去的。贻笑大方让我对叶京刮目相看,一锅恶搞影视圈的大杂烩,让人大快朵颐,从头笑到尾。尽管青春打着血色浪漫2的牌子出场,却有一张更大的王牌吸引着我:改编自王朔的小说玩儿的就是心跳。真是久违了,终于又有一部“王朔牌”电视剧搬上荧屏,而且是自渴望以来,最生猛、最具杀伤力、最有原生态气质的“痞子”大戏,而且同类题材的绝无仅有,注定了它的卓尔不群、独树一帜。

    方言、高洋、李白玲、冯裤子、许逊、卓越、汪若海一个个熟悉的名字,一段段尘封的故事,把我曾经对王朔的崇拜再度唤醒,更加直观地面对那个人群。如何公允地为他们命名呢?混混、流氓、痞子、大院子弟、迷惘的一代,还是被耽误的一代?

    还是让他们自己现身说法吧:“我们浪费了太多的青春,那是一段如此自以为是、又如此狼狈不堪的青春岁月:有欢笑,也有泪水;有朝气,也有颓废;有甜蜜,也有荒唐;有自信,也有迷茫我们敏感,我们偏执,顽固到底地故作深沉;我们轻易地伤害别人,也轻易地被别人所伤;我们追逐于颓废的快乐,陶醉于寂寞的美丽;我们坚信自己与众不同;我们坚信世界会因我而改变我们觉醒其实我们已经不再年轻;我们的前途或者也不再是无限的——其实它又何曾是无限的——曾经在某一瞬间,我们都以为自己长大了。有一天我们终于发现,长大的含义,除了欲望,还有勇气、责任和坚强,以及某种必须的牺牲。在生活面前,我们都还是孩子,甚至我们从未长大,还不懂得爱和被爱”

    他们就是这样一个群体:生逢动乱的年代,在部队大院里成长,整天无所事事,吃喝玩乐,拉帮结派,争勇斗狠,崇拜英雄,游戏人生,人性中善与恶无不酣畅淋漓地尽情挥洒;他们对待朋友,有时两肋插刀,有时又会两肋放箭,在对异性的追逐上,却从不谦让,分毫必争,一旦得手,却又冷酷无情,好象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小小的虚荣;他们流淌着“英雄主义”的热血,但又对前途充满迷惘,良知不在的时候,比动物还要凶猛,自尊心来了,比谁都谦谦君子。但有一种个性是深藏在骨子里的,那就是追求肆无忌惮的真实——或者真诚,极力躲避当年所标榜的一些假模假式的“崇高”仿佛没点儿真,又没点儿假

    这帮人到底都干了些什么呢?青春的故事,一半在北京,一半在广州。在北京,是为了理想的坚持,溜冰、跳舞、谈吉他、看录相、穿喇叭裤、骑摩托车在改革开放之初,赶着那些花里胡哨的时髦;到广州,是投奔财富梦而去,倒彩电、倒翡翠、绑架港商在物欲横流的攫取中,挥别同甘共苦的友情从理想到现实,从英雄主义到拜金主义,前半部浓烈、花哨,后半部冲淡、沉静,既象一幅怀旧色彩浓郁的油画,又象一曲理想主义的悲凉挽歌

    在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上映之前,没有任何影视作品敢于涉及此类题材——或者说无法通过审查,得以和观众见面。而青春较之血色浪漫,更加真实,更加生猛,更能揭示人性的繁复——或者丰富,血色浪漫一不小心便流露出一种夸张,无论是演员的动作、腔调,还是故事的内容,自有一种矫揉造作的油滑在内,那是在使劲装坏啊!而青春最可爱之处,除了那些鲜活的人物之外,就是北京人特有的贫劲儿了,整部戏几乎就是靠耍贫嘴推着走,简直贫到了极致:动不动就要抡几句革命语录,甚至卓越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忘了说上一句:“快去救列宁,布哈林是叛徒”而平均每一集中,哥几个都要念叨八遍的“咱俩谁跟谁啊,从小一块偷幼儿园向日葵,一起在楼上往过路的人身上吐痰玩——多么美好的童年啊!”一如背景音乐般亲切。那是语言的狂欢,能让你的会心一笑几近泛滥。

    最后再八卦一句:青春里还有些意外的惊喜,你可以依稀看见叶京、王朔、冯小刚、海岩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