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时代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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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观网络写手“人间妖孽、竹影青瞳”之裸照风波有感,并写给这个时代所有认为“自由大于道德”的人们。

    “人的道德基于尊严,人的尊严基于道德。”(康德语)人类任何一点一丝的逾越,都必然验证了“贪欲是人类最大的恶德”这一真理。

    z先生说:这种逾越是真实的,因为她的行为和如今最为高尚的职业——商人,其二者之间的属性是一致的,即:赤裸裸地公然倡导人类每一个个体的共同欲望和利益。而非按照从来都不知道从哪里来、又或人为了区别自己同其他生命的不同,而假定设置的道德逻辑规范去虚伪地生活。为什么商人可以公然地裸露自己的欲望而成为合法的行为?而妖孽以赤裸的形式“回归自然”则成为卫道士嘴里眼中的“千夫所指”、“猪狗不如”?在属性一致的平台上,形式的不同,则成为你们发泄情绪的最佳集中地。这种指责是逐本求末,这是当今道德的最大伪善。

    d先生说:历来形式上的惊人之举其背后的隐衷都是夹杂着非常明确的功利性,这种功利性的行为在当事人眼中是合情合理的,忽略相对,并以绝对的“自由”为其行为冠之以美名;借以期望其行为在所处社会引起轩然大波,达到绝对功利的目的。这种自我主义行为看似没有与规范人类行为的法律进行正面对抗,但其行为所引起的轰动比一般的刑事犯罪所引起的后果要深远得多!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持续冲击人们的道德底线。最终在习惯或漠视等条件下成熟,让“恶”成为“小善”让“小善”成为时尚。

    古人云:天下之人,不可皆贤,不可皆不肖。就木子现象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至今仍在某些地域为各行各业的人士津津乐道,并充分利用其引发的盛誉,为其造势。今天这妖孽的所做作所为,也难保不是受到木子的启发而后继之的产物。

    事物相对,是谓恒也。今天木子和妖孽的行为也是“恒”起因应该是新旧道德规范搭建未遂,沦落之后的一种社会是非观的裂变,才衍生出今天木子、妖孽及其支持拥护者的“是非罔故”但这种“恒”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的绝对意义上的讽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反映、代表了辉煌的现代文明的另一面,看似健康的躯干,却满是裂变的癌细胞。

    x先生说:无论是木子还是妖孽,她们的行为我都能接受。所谓“存在合理”我们不能把我们既定的世界观强加于她的身上,并要求其按照某类人的行为方式去生活。尼采不是说么:道德仅仅是一小部分人制约一大部分人的工具。人若为道德而活,道德就成了人性的枷锁;人若为自由而活,才能体现出人性的高贵。如果有下辈子,那么我相信绝大部分人不会选择继续做人,至少我个人会选择作“妖”无拘无束,肆意妄为,不用拿一辈子的时间去和道德抗衡。

    不过我倒觉得这妖孽非常tm的搞笑,而且这主儿还是蛮有意思的,仅仅称自己是“人间妖孽”而未称自己是人鬼神“三界妖孽”哈,不知道是专门跟人间过不去呢?还是境界不够,没有想过到三界都去混混,哈哈,回头我叫“三界妖孽”

    w先生说:看其言论:“我的回归身体不是倡导女权,更不是对传统男性价值的回归或献媚。也是为了避免陷入这两种不同的价值观,我倡导身体的觉醒,首先是让身体回归物体,也就是把身体当作自在的物体来对待。这自在的物体正如自然界的植物和动物,有大自然赋予的美丽色泽和构形。”这种观点与西方“天体浴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计谋,并成功地把一个事关道德的绝对问题引入相对之中,试想:我们若是反击其行为,就如同我们反击时下西方民主社会盛行已久的纯洁如婴儿的天体浴场,且我们这种反击一定会被冠以绝对的“龌龊、肮脏、下半身思考”等“小人常戚戚”的名头,死无葬身之地。再看当事人的立论,其架势颇有参透一切皮相,思想进入了“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的高深境界。而所有正义的声讨,则都还停留在其皮相,两相对比,不知不觉间声讨者的思想落入了下乘。整个儿一个颠倒!变成了声讨者是肤浅的,妖孽是高深的,这未免太荒唐!

    就“回归”而言,任何个体形式上的回归都出于思想上的破产。你隐居也罢,避世也罢,修身也罢。因为,思想的进化是纯精神的,是一种心智力的蜕变,心智力的蜕变让原本不属于人类的“宁静”进化、衍生至精神上的无为,清静无为,自在无为,无为而为,进而道法自然。而绝非以“回归”为借口进行一场有关贪欲的赤裸裸的形式颠覆。

    若说“天体浴场”是一次形式上的自欺,那么这妖孽所提出的回归则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是一场诈骗。

    看这段引言,以“回归”“物体”“自在”“大自然”等在这个时代绝对“纯洁”的词汇进行辩护;但看其行为,终究不过是用几张人体(物体)裸照穿插在网络文字间(自然),实在是和这妖孽的“回归自然”、“肉体回归物体”等立论,风马牛不相及。什么是肉体?肉体本是具像化的意志。没有意志,肉体压根就什么也不是!试问:若是肉体回归物体,那么不妨“人性”回归“兽性”继续茹毛饮血。如此,才能真正的体现所谓的“回归自然”若非如此,其他等行为则不过“利欲的噱头”

    t女士说: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一群人,好以灭别人来彰显自己的深度,并以每一次的“灭”别人视其生存之“兴”事。

    每天满世界的都有这些人所称的“反人类、反道德”事件出现,如:战争、凶杀、吸毒、走私、同性恋、色情业等等,不见这些人去捍卫,独独这妖孽一出,立马惊动了这些人坐骨神经,让他们一跃而起,如同癫痫发作一般地肢体扭曲、声嘶力竭。

    我不喜欢将人性看得很卑劣,这不公平。在西方哲学观念里,往往人们是把完美和缺点联系在一起来看待的,如:我们说某个人很吝啬的时候,忽略了他的节俭;我们说某个人很粗鲁的时候,忽略了他的直爽;此类例子不一而足,数不胜数。那么究竟如何造成这吝啬与节俭之间、粗鲁与直爽之间的差距?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大脑,最后,是褒还是贬,是扼杀还是扶持,已经不再是道德层次上的问题,而变成了一件纯粹个人化的事情,观者都将自己视为审判者,站在一个利我的立场上,置别人的生死于不顾。

    中国有个典故说,苏轼看和尚像屎,和尚看苏轼像佛,如此而已。中西方的不约而同,让我们不得不思考:究竟是人的行为卑劣?还是我们的心卑劣?这里面值得质疑!

    有人说:人性的本源是兽性。也有人说:“人性是神性,兽性,魔性的共存体。在宇宙生命体的坐标示意图的纵向坐标上,由中性的兽性,趋向善性的体现——神性;反之,趋向恶性的体现——魔性。如此,在纵向坐标上形成三个层次:神性居上,兽性居中,魔性居下,人性即是神性、兽性、魔性的共同体,称之为‘三性共存理论’。”

    道德是作为优化人性而出现的。道德的关键意义在于:光大人性中的神性、节制人性中的兽性、灭绝人性中的魔性。

    何谓神?荀子天论中说:“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爱因斯坦也与荀子的意思相似,都觉得冥冥之中存在着宇宙大智慧,我们能看到他的成果,但看不到他的运作,更不要说形象了。

    我们可以把“神”看作具有高等智慧和高等道德的高等宇宙生命,善即是神的唯一属性和特征。“魔”则是无道德、反道德,极其邪恶的低等宇宙生命,魔性是他们恶的特性。

    神的概念不等同于常规意义上的“圣人、智者”魔的概念也远非“歹人、猛兽”等称谓。现在我们无法看到“神”或“魔”等最高级与最低等宇宙生命形态,但并非表示这“神性”“魔性”就不存在。人性中包含“神、兽、魔”性,所以,神性、魔性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能看到。

    抛却神化传说,回顾历史,我们能看到大量的不符合人性的“上善”行为,这类行为或可称为“傻”因为其往往是“舍生取义”坚决地捍卫道德和善,但这才是人性中的“神性”体现。

    在人类历史中,也有大量的惨绝人寰、人性泯灭的例子:从豪门巨族的吃人肉到二战纳粹的种族灭绝等行为,兽性(食、色)已不足以对其行为进行逼真的概述。民谚云:虎毒不食子。这无疑是一种魔行,这是魔性。

    性本善;性本恶,都从绝对的角度对人性进行了一元论剖析。而实际上,人性中的魔性和神性始终是对立存在,并此消彼长。在善与恶,神性与魔性之间——良知,道德,是唯一能够制约“恶”“魔性”的法器。

    叹利——欲的终极目标,永远是人类通向神性(善)或魔性(恶)的唯一支点。

    “三性共存”使得人性比其他生命形式都显得脆弱,这种脆弱的根源首先是来自于自身,外部环境仅仅是其次。这也是历来中西方先哲“寡欲、止欲、灭欲、禁欲”等学说起始的根源。

    形式是事物的表象,形式背后——本质,则是思考的首要。衡量宇宙生命体的标准绝非取决于形式,亦非智慧的高浅;衡量、判别生命等级的唯一标准只有道德。若是道德沦丧,那么“生命”做出任何举动来,都不足为奇,何况史有“兽”、“魔”今有“妖孽”!

    在这个时代,你应该习惯所有的“标新立异”之举;但是,你也一定要捍卫你的良知。因为,你不是野兽,更不是魔鬼,你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