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穿着锦绣旗袍

萧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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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嫂子我让你留在城里是有些自私,是只希望你过得好。”说着,有些感动的张玉就抱住刘旭,并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能有你这么懂事的孩子,嫂子我真的很高兴。”

    感觉到胸口被两团软肉压着,刘旭就忍不住咽下口水,并道:“能有你这么好的嫂子,我也很高兴,我可是你一手带大的。”

    “旭子,你交女朋友了没?”“读书的时候差不多是个书呆子,没女孩子喜欢。”“城里女孩不好,不够朴实,没办法跟你一块吃苦,还是村里的人。”

    笑着,张玉就道“村里有好几个长得不错的女孩,改天嫂子给你介绍介绍。”“我想要一个和你这么好的女孩,不过我知道嫂子你是独一无二的。”

    被刘旭这么一说,张玉都脸红。发觉刘旭比半年前成熟了不少,甚至连下巴都有了胡渣,张玉就知道刘旭已经长大,也是该安排个对象,要不然跟着她这个寡妇过日子,指不准村里人还会说闲话。

    村里的女人嘴巴都很大,再正常的事被她们轮流说了几遍后,准变得不正常。看着桌子那两样菜,刘旭就问道:“嫂子你每天就吃这些?”

    “吃什么都一样,都是这么的瘦,所以干脆不吃肉了。”张玉确实有些瘦,尤其是她的杨柳腰,不过她的胸部比一般女人都来得大,臀部也是如此,是那种老一辈说的会生男孩子的女人。

    只可惜洞房之夜就死了丈夫,还因为刘旭而一直独身到现在。想到玉嫂为了自己而独身,刘旭都有些过意不去。可,刘旭又不想让玉嫂找男人,因为在刘旭心里,玉嫂不仅像她的妈妈,更像是他找对象的模板。

    甚至,刘旭都希望玉嫂就是他老婆!“不是说一直都很瘦就不用吃肉,肉是很有营养的,嫂子你要是不吃些肉,要是身子坏了,以后可怎么办?”

    刘旭这么一说,张玉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站起身,刘旭就道:“我去买些肉回来弄汤给嫂子吃。”“不用了,我已经吃习惯了。”

    “我知道你省吃俭用是为了让我在城里过得更好。”说到这,刘旭都有些哽咽了,他就紧紧抱住张玉,道“从此以后,我都要陪在你身边,像个男人一样照顾着你,不让你受半点委屈!”

    听到刘旭这类似表白的话,张玉都有些迷失自我了,她就静静站在那儿让刘旭抱着,什么也没说,眼睛却有些湿,心脏更像小鹿般砰砰乱跳着。

    这一刻,张玉才发觉刘旭真的长大了,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所以呢,对于刘旭留在村里当医生,张玉也就不再反对。毕竟,基本上半年才能见一次刘旭的张玉很孤单,她真的希望刘旭能一直陪着她,就像小时候那样。

    就这么拥抱了片刻,让玉嫂烧水的刘旭就出去买肉了。大洪村每天一大早就会有人开车摩托车卖猪肉。

    之后剩下的猪肉就会放在大湾,也就是村中心的店铺里卖,不过大湾离刘旭的家有一段距离,来回也要走上二十分钟,所以刘旭就先去找王姐,希望王姐能带他去买猪肉。

    刚刚干完农活回来,王艳并没有急着吃饭,而是先洗了个澡。所以当刘旭走进她家时,她是刚洗完澡,正坐在凳子上吹头发。见刘旭来了,王艳就问道:“啥事?”

    “我想去买些猪肉炖汤给玉嫂喝,她在家吃得太节省了,都饿瘦了。”说话的同时,站在一旁的刘旭一直盯着王艳。

    王艳是弯着腰在吹头发,而且刚洗过澡的她没有戴奶罩,加上领口很宽,所以刘旭就看到了两颗白得有些晃眼,还随着王艳抓弄头发摇晃着的奶子,肉颤颤,水灵灵的。

    王艳结婚已经五年,不过她除了手臂肤色会比城里的女人深一点之外,其他地方倒是保养得像个少女,这让还没有碰过女人的刘旭喉咙非常的干。

    刘旭专攻妇科,对女性身体了解得非常透彻,甚至连内部构造都清楚得很,可专研了三年妇科,刘旭只在人体模型上做过手术,根本就没有碰过真正的女人,所以他会如此饥渴也是很正常的。

    见王艳什么反应都没有,刘旭就问道:“王姐你有听到我刚说的话吗?”关掉电风吹,王艳就问道:“你刚说什么了?”“我要买肉,希望王姐你开车带我去大湾。”哈哈笑出声,王艳就道:“你这娃子,感情将王姐我当成司机了啊?

    之前叫我开车捎你去县城,这会儿又让我捎你去大湾买肉。我说旭子啊,我们的感情虽然很好,可也没有好到要当你司机的地步吧?”“我是想快一点。”“不行。”“王姐,你可不是这种人啊。”刘旭依旧盯着那晃来晃去的奶子。

    “不是王姐小气,是王姐那拖拉机不够油,我刚刚还打电话让顺子稍一桶给我。”顿了顿,王艳笑道“你这小子还真是够关心玉嫂的,看来你是想将玉嫂养得白白胖胖的啦?”

    没等刘旭回答,王艳继续道:“我昨个买了两斤猪肉,弄了汤,还炒了一盘,我跟妮子才吃了一半半,你去把玉嫂叫来,咱们四个一块吃。”“这怎么好意思?”

    “你这娃儿还跟我客气个啥?”王艳哈哈笑了两声“你小的时候,王姐我还跟你一块在河里洗过澡,你到时候还摸了王姐我的奶子,你连这事都敢干,还不敢跟我们母女俩吃顿饭啊?”

    王艳说的确实是事实。那时候刘旭八岁左右,王艳十八岁左右,两人一块去清澈干净的河里游泳洗澡。

    因为刘旭才八岁,王艳也就不在乎什么男女之别,就光着个身子和刘旭一块洗,还和刘旭一块打水仗。也就是打水仗的时候,刘旭不小心抓到了王艳的胸,还因为她的胸很软很滑,就多抓了好几下。

    有一个细节刘旭记得非常清楚,就是他抓的时候,王艳叫得特别好听。那时候刘旭还不知道原因,可现在他知道了。想着那事,刘旭还真是有些怀念。

    可惜啊,八岁的他什么也不懂,要不然就可以多吃点豆腐了。一晃,已经过去了十四年,可刘旭真是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更发觉随着时间的流逝,王艳长得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有料,那股泼辣劲更是上升了一个层次。回过神,刘旭就道:“我去叫玉嫂。”

    “其实你应该直接叫她妈,你们两的关系简直比儿子和亲妈还亲!”“叫嫂子会让她显得更年轻。”“也不老啊,才三十七岁,看上去就跟三十岁一样,有时候王姐都觉得我比玉嫂来的老了。”

    叹了口气,王艳继续道“玉嫂还真命苦,天生没办法干重活,只能干些不费力的事,不过也因为她不能干重活,她的手那个嫩的,啧啧,就跟十八岁小姑娘一样。”“她确实年轻。”

    玉嫂确实比同龄女人显得年轻得多,甚至可以和花季少女相媲美,当然啦,玉嫂那股成熟气息是花季少女无法比拟的。总之呢,刘旭一直觉得玉嫂真的很完美,就像江南水乡里那些撑着油纸伞,穿着锦绣旗袍,坐在乌篷船上欣赏细雨靡靡的美人儿。

    能和如此完美的女人相处着,刘旭还真觉得自己很幸运,但更幸运的是乡亲们这些年对他们两个都非常好,还凑钱给刘旭交学费。

    想着乡亲们的好,刘旭心都有些触动了。感叹了番,刘旭就去叫玉嫂,不过当刘旭接近自家时,他却看到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在门外头鬼鬼祟祟的。

    刘旭一眼就认出了这男人,是村里有名的老无赖,五十多岁了还是个光棍。光棍其实也没什么,可这个老无赖还经常会摸女人的屁股,都被一些女人的男人打了好几次,对于老无赖出现在这,刘旭当然非常不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