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青春的花开花谢

李海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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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像风筝

    我跨进大学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心情长久地保持着激动,但是这种激动决不是因为我终于可以佩戴着发亮的校徽意气风发地走在a城的大街小巷,而是因为我所就读的a城大学有着多得令人惊异的女孩子,要命的是她们都漂亮而青春,像多而灿烂的甜美草根等待着有人去把她们吃光。a城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大学,而且它在国内还有一定的知名度,所以这所大学的学生就来自了五湖四海。她们从祖国的各个省被火车送到这里,像一千朵优秀的鲜花被扎成一束。

    那一年的女生很漂亮,每次回忆花开花谢的大学生活我就会首先说出这句话。这句话的意义是:谁都不会对美丽无动于衷。

    那一年,我所就读的中文系,所有的男生都很骄傲,因为我们系里的女生总是又多又绚丽。

    女生的人数超过了男生的三倍,和我一样是凭着文学特长免试录取的章直就感叹不已,他评价说这是阴盛阳衰。我就立刻引经据典地骂了他一顿,然后我总结说:男生少才显得出来是“宝”那些女生来自各个不同的省份,她们像一大群方言不同的鸟儿,漂亮地集合在一起。又像一大群让人惊艳的天鹅,停泊在a城大学的校园,让所有的男生都认为a城大学只有春天而没有其它季节。

    我和章直常常在黄昏的时候趴在绚丽的窗口往下望。我们住在男生宿舍的二楼,窗下就是食堂,每到黄昏的时候,打饭的女孩子总是特别多,她们穿了五颜六色的花裙子浪花一样飘来飘去,壮观得像在举行青春美少女大赛。

    我和章直几乎天天趴在窗口上感受美丽,这个过程中我们都不说话,只有眼睛像机关枪一样在窗下扫来扫去。为此我们常常会错过去食堂打饭的时间,只好呆在一块用温开水泡方便面,于是我们两个人都得了胃病。

    章直是我读大学时最好的哥们,他也是弄诗歌的,那年头诗歌吃香坏了。我们俩都有一张烂嘴,常常挖苦另外几个写小说的特招生,我们说:诗人只需要用左手就可以写小说了。章直补充得更提劲,他说:诗人本身就是小说家,但小说家决不是诗人。那几个写小说的常常被我们气得吐血,但他们又不好意思反驳,因为章直以前随便乱写的一篇叫做霍静的爱情的小说轻易就拿了个什么奖。他们以前还曾是章直的崇拜者,谁知章直居然一脚踢开小说写诗去了。

    章直这家伙很可怜,他说他至今还没有初恋过,唯一的一次初恋(假如也可以算的话)是读中学时悄悄捏过一个女孩子的手。我狂笑起来,我看着他的脸,他长得有点丑陋,脸形像一个多棱体,还架着古怪的眼镜。我骂他,我说:蟑螂。然后我给他讲我的恋爱史,有一些是真的,有一些是编的,他根本分辨不出真假,羡慕得口水都流出来了。我们趴在窗口的时候,章直眼睛都直了。我鼓励他,我说:追女七字诀,死皮赖脸加勇敢。我说:上。他努力地吞了一下口水,说:我不敢。

    他不敢我敢。我趴在窗口上,精心打量着窗下的美丽,我就有了想要干什么的设想。可是这个念头一涌上来,我就想到了远在家乡另一所大学的贝小嘉和贝小嘉给我说的那句话,一想到这些,我就会有一种如芒刺在背的感觉。

    贝小嘉说:你要珍惜我。语气冷静得要命。

    我离开我所居住的那座城市来a城大学念书的时间是下午。

    那会儿已经是九月了,天蓝得有了秋天的味道。我爸我妈,还有文青水、程岑一些哥们把我送到火车站。贝小嘉走在我旁边,她穿了浅绿色的百折裙,长长的黑发被迎面而来的风吹得飘起来,眼睛虽然亮亮的,但写满了忧郁。我们拉着手走在火车站,我一脸的快乐和兴奋,我想***我真要上大学了。

    向天和舒眉衣走在最前面,他们的关系发展得突飞猛进,那速度很有点昂首挺胸走进二十一世纪的味道。“到了就来个电报,”向天转过头来对我说:“免得程叔担心。”

    “我不担心我不担心,”我那曾经长时间破坏我屁股的工人父亲乐坏了,他几乎是在唱着小调。可是就在火车要启动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父亲的眼里居然有了泪光:“儿子,出门在外,可要多注意身体。”他说。我挥了挥手,几乎没有一点离别的忧郁,我说:“放心放心,我都是大学生了。”我的话引来他们善意的笑声。

    其实a城离我的家乡并不是太遥远,只需要一个夜晚的时间就可以抵达。

    贝小嘉的泪水掉下来,一颗一颗地落在站台上“给我写信,”她说。声音挺委屈。我已经坐进了火车,我就把手伸出车窗,努力捏住她冰凉的手。其他的朋友和我的父母还以为我们有什么情话要说,都退开了几步,想要尽其所能地给我们营造一个说话的空间。

    但是贝小嘉只说了一句话:“你要珍惜我。”语气冷静得要命。

    这时候火车就开了,它以无可阻挡的速度开始载着我飞离贝小嘉的视线。我把眼睛伸出车窗外丢下最后的一瞥,我看见在下午的阳光下父母和朋友们都在对我挥着手,只有贝小嘉没有挥手,她忧郁而孤独地站在最前面,一脸的无助,她的裙子被风吹起来,像一朵绿色的浪花随着火车的开动越来越远。那时候,我的泪水突然就下来。

    刚踏进大学的时候我想家想得厉害。那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远离父母和朋友去这么远的地方念书,就像一粒花籽离开了花朵,被风吹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只要一有时间,我就疯狂地给家里人和朋友们写信,尤其是贝小嘉。在大学里有一句校园俗语,叫做:大一大二信多,大三大四病多。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大一和大二的学生还没长大,只知道给亲人和朋友写信,而到了大三大四,信不写了,课也不想上了,还常常装病躲在寝室里睡懒觉。我就属于这种人,刚进大学那阵子,我常常会一天收到七八封信,然后就点上蜡烛熬更守夜地一封一封地回,像得了神经病似的。

    我们寝室住了六个人,我住下铺。有时候,六个铺位都会亮起蜡烛或者手电,大伙全趴在各自的铺位上给远方的亲人写信。有人写着写着还哭起来,弄得其它人一愣一愣的,还以为他脑子有问题。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睡觉。我在家里的时候一个人睡一张非常宽的弹性很好的绷子床,随便我怎么横着躺竖着歪都行。可大学里的床不仅窄,而且还是硬硬的木板,刚开始睡的时候我不太习惯,夜晚不能入睡不说,而且一旦入睡,早上爬起来身子就软绵绵的,腰又酸又痛,像被谁揍了一顿似的。要命的是我从小就不大会睡觉,我的意思是说我睡觉老爱翻来翻去,床有多宽我就能翻多宽。

    有一天晚上,我终于从床上翻到了地上。需要说明的是我从来都是那种睡熟后被别人卖了都不知道的人,所以我从床上翻到地上的时候根本就没醒,我仍然睡得香甜而快乐,估计还有美丽的鼾声。后来我终于从地板上醒过来,是因为在睡梦中我突然感到自己被什么重物狠狠地砸了一下,结果我发现原来是睡在我上铺的章直也从床上掉了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我的身体上。我气坏了,就骂了一句:我x你妈。然后就抽了这小子一耳光。可我这一耳光并没把章直打醒,他只是摸了摸自己的脸,就又继续睡过去了,而且还很快发出浊重的鼾声。我哭笑不得,就又踢了他一脚,重新爬回自己的床上睡觉去了。出了这件人压人的睡觉事件,我就一直希望章直有一天再一次从上铺掉下来,因为上铺距离地面大约有一米五高,假如章直再次掉下来(我当然不会又去当肉垫),结果肯定很喜剧。为了能够目睹这一时刻,我就天天晚上盼啊盼啊我想有了第一次肯定会有第二次,结果终于给我盼到了。有天晚上我正朦朦胧胧地要去找周公打麻将,就听见“咚”地一声巨响,一件物体从我上铺呼啸着滚下来。我立刻就放声大笑起来,其他室友被我的笑声给弄醒了。大伙拧亮手电(大学一般晚上十一点熄灯,周末假日例外),看见章直痛苦地从地上爬起来,大伙就快乐得不行。我得意坏了,我说:***,这回我不给你当肉垫了。

    我们寝室还有一个写歌词的特招生叫邹化洋,这小子生得油头粉面的,常说梦话,有时还要梦游。刚进大学的一个晚上,这小子半夜从床上爬起来,走到我床边,一边拍我的脑袋一边念叨,他说:西瓜熟了。吓得我一身冷汗。后来我把他臭骂了一顿,就不敢再睡下铺了,我想假如这小子一边提着刀一边拍我的脑袋说“西瓜熟了”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没准我正梦见和几个少女在一块打情骂俏呢就不明不白死于刀光之下。我决定和章直换一换铺位,可我又非常担心由于自己睡觉不老实而从上铺掉下来,那情况也挺惨的。后来我终于想到了一个中庸的办法,那就是我仍然住下铺,但必须把寝室里所有能伤害人的铁器扔掉,包括吃饭时用的小叉子也被我强行换成了木筷。这样邹化洋再拍我脑袋说西瓜熟了就无所谓了,起码比从上铺摔下来感觉要幸运些。这一切都习惯了之后,有一件事情却老也习惯不起来,那就是我实在不习惯贝小嘉不在我的身边。我非常想念她,贝小嘉在我的想念中从来没有这样美丽过,她常常会在我的想象里(包括大白天的想象)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可爱无比。

    “有一个女孩子在身边多好。”我强烈地想。每次趴在窗口上看见那些美少女云集楼下的饭堂,我就想把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给逮到身边来。可是我又不敢,这并不是因为我胆小。我主要是考虑到刚进大学,得注意点影响。即使我有什么行动,也得再等几天。

    我就疯狂地给贝小嘉写信。她回信也非常勤,常常是一周两封,而且每封信都有好几千字,我就怀疑她读大学的主要功课是给我写情书。贝小嘉在信里胆子非常大,一改平时的娇羞和含苞待放,她的信热烈极了,她甚至在信中说想和我有一个孩子。那时我并没打算将来和她结婚,读了她的信后就觉得她很可爱。“妈的,她都想当妈了,这还得了。”我想。

    给贝小嘉写信是我非常爱干的一件事,因为我可以在信中打胡乱说,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比如我写:贝小嘉,我想你想得想和你睡觉。语句简明了当,直奔中心思想。

    那时我晚上常常梦遗。每次都梦见我和贝小嘉在一起很兴奋,但每次在梦中我都解不开她的皮带,一旦好不容易解开了,我又要起床了,因为我得赶紧爬起来去洗裤衩。

    后来我发现我在思念贝小嘉的过程中常常会被一种越来越强的毒蛇样的**控制。我很口渴。再后来我终于在一个周末的夜晚爬上了火车,我要回家,我要去找贝小嘉,那时我进大学已经快两个月了。

    当我奇迹般地出现在贝小嘉面前的时候她吓了一跳,迷乱的眼神如梦如烟,但是有泪水:“你怎么回来了?”她居然在师大女生楼早晨的阳光下拥抱了我,以前她可不敢这样。

    然后我就把她领回了家,我爸我妈激动坏了。但我爸有些谨慎,他小心翼翼地问:“西鸿,是被开除了?”我哭笑不得,我说:“回来看看你们,晚上就得走,明天还有课哩。”

    我老爸老妈欢呼一声,就上街卖菜去了。

    我就把贝小嘉领进了我的屋子开始干那件事。这个过程中,贝小嘉表现得非常慌乱,她说:“今天恐怕不行,今天是危险期”我有点生气,我说“我这么远回来看你”就不说话了,然后她就跑过去检查了一下门的暗销是否拧上后,就任由我把她剥得光光的。可是我很激动,三四分钟就完事了,当我从她身上爬起来的时候,她吃了一惊:“完了?这么快?”我的脸就红了。

    然后,我像打仗一样地利用一天的时间飞快地去拜会各路朋友,并邀请他们晚上到我家里吃饭。两个月没见面,最令我惊讶的是程岑的变化,他现在在一个冰箱厂上班,屁股后面跟了个“小鸟依人”程岑对我说,他说自己这么大了,再不敢在外边鬼混了,他说他现在首先得为生计奔波自己都养不活,还混什么混他这样说的时候目光坚毅,一脸的劳动者形象,我就很感动。我本来还想到看守所去看朱朱的,但时间实在太紧,晚上我还得回a城。“是朱朱教育了我们。”程岑说。一提到朱朱,我们的心情都不太好。

    晚上的时候,文青水、大勇他们都来了。

    向天和舒眉衣来得最晚。“他们要结婚了。”文青水说。我就大笑起来,拐弯调侃他们:“结什么婚,你们现在不照样是未婚青年享受已婚待遇吗?”大伙轰的一声就闹起来。我老爸拍了一下我的头:“臭小子,上了大学也跟个小流氓似的。”

    我们开始喝酒,并谈些兄弟感情的话,间或较量些文字。

    贝小嘉坐在我旁边,她很少插嘴,只是用亮亮的眼睛一直看着我。我闻到了她身上的一股好闻的香水味,手就不由自主地放在了她的大腿上,她的大腿依然结实而富有弹性。

    虽然只有两个月没见面,但大伙就像有好几年没见面似的,情绪都很高,一个个喝得一塌糊涂。尤其文青水,喝酒像喝开水,话也特别多,我估计他心里可能有事。但我暂还没有机会去问他。我乘大伙不注意的时候借收拾东西为名把贝小嘉领进了我的那间屋子,然后就锁上了门。贝小嘉看见我的举动有些紧张“西鸿你干嘛,外面这么多人,”她小声说。我抱住她亲了一下,我说“不干嘛干你哩。”

    “不行,”贝小嘉叫。但声音很低,她怕被外屋的人听见。我哪里管得了这么多,我的手已经剪刀一样划开了她的肌肤。贝小嘉软弱地推开我,走到门边细心地检查了一遍暗锁,然后对我白了一眼,说:“你真坏。”这就表示她同意我这么做了。我就兴奋起来,把她压在了床上。

    火车是晚上八点钟的。第二天一早就可以抵达a城。

    在送我去火车站的路上,文青水把我拉到一边:“西鸿,你这次回家不仅仅是因为想念兄弟吧。”他实在是非常了解我,他说:“你可得好好念书,别总想着那事。”我知道那事是指什么,就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文青水使劲地拍了拍我的肩:“好兄弟,什么事都毕了业再说还有,在学校可别乱来,兄弟们都不在身边,有些事儿自己得好好把握。”他有些动感情地搂着我的肩。我的眼泪差点就下来了,我不由自主地喊了他一声:“哥,”我说:“你放心。”

    火车要开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我问文青水:“怎么没看见章玫?”当时我还一直认为他正在和章玫好。文青水苦笑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夜风里像一支摇曳的狗尾巴草。“怎么了?”我有些惊异地问。他的脸上继续着苦笑“以后再告诉你吧。”他说。一瞬间他的眼里忽然就有了斑斑点点的泪光。

    我们中文系的功课比想象中的要更为简单。我和章直很容易就把它给对付了。其余时间我们就用来写信和挣稿费。

    在我的大学生活中,来信最多的是贝小嘉,一周两封,其次是文青水,一周一封,他们的时间概念都很好,准时而又持续不断。我也抱着巨大的漏*点给他们回信。那个冬天开始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唐儿和紫儿的故事,还有章玫,文青水在给我的一封长信里详细地讲述了她们。许多年后,当我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文青水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告诉我,他说他之所以要给我写这么多信,除了我们是真正的好哥们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实在是太需要倾诉了。他对我说,那时候他心情只要一糟糕就会给我写信,只有把心里的难受写在纸张上,他才会如获大赦。文青水还说:“真不好意思,我把我的痛苦让你分担了。”

    其实我并没有帮文青水分担什么。当时我只是感到文青水的信总是很灰色,那会儿我并不是很了解文青水,我只是认为我们是真正的好哥们,直到后来那个飘雪的冬天。

    我和章直除了写信,最大的能耐就是挣稿费。我们写了一大堆诗歌或者散文之类的东西向四面八方寄出去,然后就有稿酬源源不断地寄回来。于是我们俩很快就成了中文系过得最好的学生之一。

    但我和章直都认为我们的生活还缺少点什么。后来我们终于发现我们缺少的是爱情。因为仅有才子是不够的,还得有佳人。我虽然有佳人,可惜隔得太远了,远在家乡的贝小嘉对于我而言,无疑于画饼充饥,尽管我有时仍然会坐着火车突然出现在她的身边,但问题是:冬天来了。冬天来了,a城冷得厉害。我和章直都不想自己动手洗衣服,寝室里有女朋友的男生就表现出很幸福的样子,因为他们的女朋友会责无旁贷地给他们洗衣服,哪个女孩子不希望把自己的男朋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呢?我也有女朋友,可惜她不能给我洗衣服,她离我远着哩。不过她仍然记挂着我的衣服问题。贝小嘉在信中说:“冬天了,你可要注意卫生,遗憾的是我不能为你洗衣服(我的衣服是妈妈给我洗哩),你总不能要求我坐火车到a城来给你洗衣服吧。”简直是屁话,我穿着在我众多的衣服中还算较干净的一件骂道:“妈的,老子也不洗,让它脏。”我和章直趴在有点小雪花的窗口,看着窗下那些被厚厚的衣服裹住的流动的春天,就想把她们中的一个逮回来给我们洗衣服。

    我眼睛追着窗下最后几个女孩拿着饭盒远去的时候,就有点恍然若失的无聊。窗台上不知被谁扔了一张a城晚报,我拿着a城晚报胡乱地翻。“看看有没有文艺副刊?”章直见了报纸眼睛就要发亮,因为这家伙无论大报小报,只要是有文艺副刊就会把他那些狗屁诗文寄去换钱。我揍了章直一拳:“你小子想钱想疯了。”其实我和他的想法差不多。于是我就仔细地找,果然有一版是文艺副刊,然后我看了看责任编辑的名字,天,居然会是丁香。我惊喜若狂,立刻叫出声来:“是丁香。”“你认识?”章直也很高兴,他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是熟人就好发稿,稿发多了就能多赚钱。“岂止只是认识,”我想“她还是我的初恋哩。”章直不知道我的想法,在一旁傻快活“改天我们去找她,丁香?肯定很漂亮吧,”他说。丁香当然漂亮,丁香是一种美丽芬芳的花。但编辑(以前是女教师)丁香却远远要比那种叫做丁香的花来得更为美丽,更为动人。

    重逢丁香

    文青水没有想到唐儿婚后还会来找他。那是秋天的一个黄昏,十月的彩霞弥漫了天空,唐儿就像一朵云一样飘到了文青水办公室的门口。

    那时文青水留校工作已经快两个月了。他被留在宣传部,负责编师大校报的两个版。校报一个月出两期,时间很清闲,而且学生来稿踊跃,工作自然有些轻松。

    校报办公室在校办公大楼的五楼,位置刚好在楼梯的拐角处。这是一幢七十年代修建的楼房,一共只有五层楼,盖着灰色的铅瓦,还吊了角,很有些古色古香的味道。里面全是木楼板,人踏上去,就会“咚咚”作响,像急速运动之后的心跳。

    文青水住的地方离校办公楼并不远。每天他都像一枚阴郁的校徽穿过几条开满白色花的小径向办公楼匆匆走过。有时候他会在操场边停留,看那些花裙子和牛仔裤闪亮在芳草凄凄的绿茵上,然后他点上烟,慢慢地走开,而心里却有什么东西在一点点地发紧。

    那一段时间,文青水在矛盾中拼命地写作。我在a城大学的图书馆里,经常能够从杂志上看到他发表的一组一组的诗句。他的诗艺日渐成熟,尤其他的语言,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但我老是能从中读出一些别样的味道来,比如:黑暗,阴影,或者夹在刀尖上的忧伤等。章玫仍然经常来找文青水,她一般是在晚上踩着星星的光芒走来。她的穿着始终朴素而千遍一律,尤其她老穿牛仔裤,感觉就像从来没换过一样,但她的衣着始终都干净,清洁而又一尘不染。她一般先站在门边轻轻敲几下虚掩的门,然后才推门进来。文青水的门平常都没关严。章玫知道这一点,但章玫仍然先要非常有礼貌地敲门,尽管他们之间早已发生了不应该客套的事情。每次章玫走进来的时候,文青水就会感到有一种忧郁的微风轻轻刮过来,然后他就看见了那张并不漂亮的但笑得像桃花一样的脸。

    那时候唐儿结婚已经好几个月了,文青水的心情也开始慢慢趋于平静。但他仍然有些害怕夜晚。因为夜深的时候,文青水总是会想起刚刚过去的那个非常夏日,那里埋藏着他的痛苦和欢乐,还有他心中那支永远不会散去的忧伤的歌。

    现在章玫到文青水这儿来的时候,文青水已经很少有那方面的要求了。他们呆在一起,更多的时间是相互各拿一本书慢慢地阅读。他们依然很少交流,连谈话也少了,而章玫仍继续天真地做着美丽的白日梦。偶尔他们也干那事,但次数越来越少,而且相互之间都缺少**的漏*点,章玫根本就不太懂,而文青水则是以发泄为主。每次做完,文青水还会莫名其妙地泪流满面。章玫不知道他为什么流泪,她只是单方面地认为这是一种诗人特殊的表达方式。

    夜深的时候,文青水依旧会把章玫送到女生楼下。那时校园里街灯依依,行人渐少,文青水和章玫一左一右地走在校园的马路上,鞋子脆脆地响出单一的节奏。他们不说话,也没有挽手,就这样形同陌路地往前走。时令已经进入秋天,校园里的梧桐树在掉叶子,它们黄黄的从树上飘下来,零零散散地铺满了路面。

    到了那幢熟悉的女生楼下,他们就会停下来。章玫的脸上挂着微笑:“我上去了。”然后她就在文青水的目光中跑开去。每次看着章玫青春的背影快乐地消失在女生楼的拐弯处,文青水心里就会产生出一种深深的内疚,并且会有几许冷汗冒出。

    “我都干了些什么,”他痛苦地想。现在,他已经开始一点一点地冷静下来,他对自己给这个无辜少女所造成的无法估计的伤害而深深内疚。同时,他觉得唯一能够对章玫进行补偿的方式就是和她分手,他甚至认为除了分手自己别无选择。因为自己实在是不曾爱过她,这样继续和她缠下去只会对她造成更大的伤害,只有早点分手,才会解决双方的痛苦。尽管章玫现在并不痛苦,但假如她一旦知道文青水仅仅只是因为个人的私心而和她来往并发生那件事的时候其后果实在是不堪设想。那时文青水并没想到以接受她的方式来解决他和章玫之间的问题。他只是想和章玫分手。

    但是文青水又一直不敢正面给章玫讲清楚。因为他曾经试探性地问过几次章玫这个方面的问题。而章玫的回答总是与自杀和死亡有关,文青水就吓得直冒冷汗,因为他已经慢慢地对这个相貌平凡但身材流畅的少女有所了解了。他发现章玫不仅仅是一个传统的少女,而且要命的是她爱自己爱得刻骨铭心。

    现在,文青水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他非常讨厌夏天的时候由于自己的狭隘和其他什么原因所造成的现在这种局面。他甚至隐约地感觉到,自己因为章玫,将很可能失去再爱的机会。但是他又想:“我还能去爱谁呢?”后来他就干脆不管她了“管***,以后再说。”他想得快要耍横了。

    每次送章玫回到女生楼,文青水总会站在女生楼下胡思乱想很久。然后,他就会情不自禁地走到女生楼的背面,这个夏天以前,在女生楼背面的七楼上,有一个窗口总是野花灿烂。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存在了,那个七楼的窗口,月光下早已空空如也了。

    文青水在女生楼背面站立着,四周的草已经有一多半开始变成枯黄色。其实秋天已经深了,在另一些城市,现在都开始飘雪花了。文青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清醒的大脑微微有些沉重,他转身离开这里,往自己的小屋走回去。

    街灯下,文青水的影子孤单而消瘦,在他的身后,一阵风过去,梧桐叶飘得铺天盖地。唐儿来找文青水的时候是秋天的黄昏,十月的彩霞弥漫了天空,唐儿像一朵彩云一样飘到了文青水办公室的门口。这之前文青水根本就没想到过唐儿还会来找自己。

    已经很久很久了,唐儿如同一柄小小的猎刀,在文青水内心深处种植着伤害。因为唐儿,文青水几乎连梦想也没有了,尽管唐儿美丽如同百合花的面孔常常还会飘在他逐渐发黄的灰色的记忆中,并且还会带着他在刺痛的黑夜里无边地乱飞,但美好的一切都已过去,连同美梦和幻想,所以当唐儿像一朵云一样站在校报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文青水就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唐儿站在门边,秀气的脸挂着一丁点微笑,大眼睛里流动着一丝忧郁。她美丽的短发依然卷起来微微上翘,像一小朵一小朵的浪花。

    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偌大的办公室走得空空荡荡的,只留下文青水一个人。唐儿站在他的门边的时候他正坐在办公桌前吐烟圈。他吐烟圈的技术很高,那些烟圈圆圆的,一个连着一个像句号一样从他嘴里飞出来,一连串地飘在办公室的空气中。

    文青水在烟雾中看见了唐儿,唐儿在文青水的视线里清晰地踩动着木楼板,窗外有黄昏的阳光照进来。文青水看见唐儿的脸上有鳞片一样的红色。

    后来唐儿就坐在了文青水办公桌旁边的一个空椅子上。这个过程中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像两个不认识的人打算就这样永远不认识下去。窗外有很绚烂的彩霞,它的余晖一点点从办公室里移开去。唐儿坐在椅子上,她的微笑已渐渐消失,像窗外的彩霞已经被黑夜替代。

    再后来文青水就把唐儿带到了一家饭馆。“我们去吃点什么吧。”文青水这样说。

    他们在师大附近的一家小饭馆胡乱地吃了些什么。文青水还喝了一瓶啤酒。“别喝太多酒,男人脸红红的不好看。”唐儿说。文青水不说话,他的眼睛像刀子一样从唐儿的脸上刮过,仰头又灌了一口酒。吃过饭,天空已经有了月色,校园里的光线是斑斑驳驳的碎片。文青水的脸被酒精染得有些红,他和唐儿一左一右地往自己的寝室走。秋天的校园有很重的月光。

    他们走进那间九平方米的房间,唐儿抬头随便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屋子凌乱而又陈旧,书籍和废纸扔得四处都是。唐儿小心地绕过地上的书本,把自己的身体放到了床边。

    这间房子的光线不是太好,而且还有一种潮湿的霉味,但唐儿并不太在乎这些,她想即使这间房子再糟糕一百倍,只要有那个人住在这里就行,一想到那个人,唐儿就不由自主地拿眼睛去看他。正好那个人的眼睛也像钉子一样地钉过来。

    后来唐儿就开始脱衣服,她一件一件地脱,脱得很慢,直到自己脱得除了一尘不染的身体什么也没有的时候,她才停下来。窗外有很沉郁的月光,顺着窗悄悄地照在唐儿白银一样的身体上,像水弥漫着高塔。文青水有些口渴,唐儿的身体在他的眼睛里像一大朵光滑的云在轻轻浮动。

    丁香在a城晚报。丁香很美丽,丁香曾经是我的一个梦想。

    我和章直吹着口哨沿着雪花纷扬的大街往前走。这一年,a城的雪来得很早,十月还没有过去,天空就飞满了白色的眼睛。走在a城的大街上,我的心情有些激动,我真没想到还会和丁香这么近的再次拥有同一座城市。我本来打算独自一个人去a城晚报找丁香的。但章直这家伙脸皮厚,非要跟我一块去。他听我把丁香形容得阳光和露水一样优秀,就满脸放光口水乱流。不过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曾经暗恋过丁香,这家伙嘴很烂,老爱打胡乱说。“宝器,”我骂他“你去干嘛。”章直无赖得像条死狗:“鸿哥”他这样叫我肉都麻了“我从来没见过漂亮的女编辑。”他的样子很可怜,我就踢了他一脚,说:“行了行了,装什么蒜,我带你去。”然后,他便屁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往a城晚报进发。

    天空有许多白色的眼睛。我走在大街上,心情愉快而紧张。眼前浮动着我和贝小嘉曾经就读过的中学校园,在那所校园里,有绿草茵茵的操场,操场上总有一位年轻而美丽的女体育教师在领着学生跑步。她长得挺高,文静而秀气,学生们很喜欢她跑步,她一跑,胸口便一颤一颤的,像藏了两只活泼的小白兔。

    a城晚报离我们学校不太远。我们很快地来到了这里,并且非常容易地在文化副刊部找到了丁香。那时她正在办公室里编稿,还围了条白色的围巾。不过我站在门边有点激动,慌慌的不敢进去,那感觉有点像初恋。“你不是说你和她很熟吗?”章直一直在故意揭我的短。我的手心就有点痒,于是我就在章直的头上猛敲了一记。这家伙还没反应过来,我就窜进了办公室。章直其实挺笨,常常被我算计,但他还自以为很聪明,比如现在,他被我打了一下之后就没办法还手,并且还得跟在我屁股后边往里窜。“丁香”我肆无忌惮地大声叫,声音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不过我心里有点发虚。而且我还注意到了居然没在丁香后面加上老师两个字。我非常担心丁香会不会对我直呼其名的无礼举动生气。围着白围巾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