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高尚情操

上山打老虎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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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春秋叹息道:“黄世叔与我们叶家也是世交,噢,小侄一直没有来得及去贵府探望,实在罪该万死。”

    卧槽……你他娘的还真是见什么人都攀亲啊。

    黄荆有一种想要吐血的冲动,他脸皮再厚,也有一股子满腔怒火无处发泄的憋屈,人家都舔着脸叫你叔了,而且还是个‘很傻很天真’的少年郎,这到嘴的狠话,你说得出口吗?奉化县就这样大,若是传出去,大家只会说你心胸狭隘,居然连孩子都不放过。

    叶春秋眉头微微一皱,旋即又道:“黄世叔方才说,这田不退也要退,可当真是因为那位在杭州的黄御史吗?有黄御史在,我们叶家确实是招惹不起黄家,这是实情。”

    哪壶不开提哪壶。

    叶春秋给人的好印象到此为此。他居然跟他爹一样,都把黄御史搬了出来。

    王县令沉眉,老脸在抽搐,有点想要发作。

    黄荆怒斥道:“黄口小儿,休要胡言乱语!”

    叶春秋抿嘴,道:“说起这位黄御史,却也不知小侄和他是不是有缘,今儿清早,我捡到了一封书信,恰是黄御史寄给黄世叔的,黄世叔,你说……这不是缘分吗?”

    叶春秋居然有一封黄御史给黄荆的书信……

    这让所有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了。书信传送,偶尔会有遗失那也不足为奇,只是恰好遗失,又恰好被叶春秋捡到,那就有点太过巧合了。

    黄荆怎么会信,你这个黄口小儿,满口都是胡言乱语,谁愿意搭理你,他冷漠的道:“家兄与我并无书信往来,你休要胡说八道。”

    叶春秋却是不理会,自顾自的道:“小侄捡了这封书信,禁不住好奇心,居然把信拆了。”

    “哼!”黄荆冷哼,不予理会。

    叶春秋装模作样,当真从袖子里抽出一份纸来,道:“黄荆吾弟,尔之家书兄已阅过,今题一诗,与弟一观。”

    这个逼装的显然是零蛋分。

    因为王县令一见叶春秋也扯到了黄御史,让他有些下不来台,所以脸色很不好看。

    至于黄荆,也只是冷笑,因为兄长给他的家书,绝不会如此‘简约’,更不会没事非要做劳什子诗的,叶春秋的信是假的,这小小少年居然还敢伪造人的书信……哼哼,反正都是叶家的人,一并收拾了吧。

    黄荆见缝插针的朗声道:“县尊,学生有一事不明,还请见教。”

    王县令道:“但说无妨。”

    黄荆道:“敢问大人,伪造人书信嬉闹公堂者,所犯何罪?又当如何处置?”

    王县令几乎是脱口而出:“流放三千里,若是念其年幼无知,打十几个板子,赶出去即是。”

    王县令还是决心留几分情面,念在叶春秋喊自己恩府的份上,不愿流放叶春秋。

    黄荆虽然觉得有些遗憾,却还是颇为满足,他呵呵一笑,挑衅似的看叶春秋,道:“好吧,不是还有诗吗?叶家的少爷,你念来听听,且看这是不是家兄所书。”

    威胁,**裸的威胁。

    他就等叶春秋念出来,然后证明这是假的书信,最后一顶嬉闹公堂的帽子盖上去,且不说叶春秋的爹认不认罪,先打了小的再说,看你们叶家屈服不屈服。

    叶景脸色铁青,他知道叶春秋爱胡闹的,这时候再也顾不得什么了,忙道:“大人,春秋还是个孩……”

    吓我?真当我是吓大的?

    叶春秋对叶景道:“爹,这真的是黄御史的书信,你不要急,黄御史的诗实在妙极……”

    叶景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里,浑身已是冷汗淋漓了,他咬咬牙,索性想把这个罪认了,却见叶春秋摊着纸,摇头晃脑的念出来:“千里修书只为田,让他百亩又何妨……”

    很普通的诗,甚至有点打油诗的味道,不过……王县令当然知道叶春秋不可能恰好捡到黄家遗落的书信,这个小家伙,当场便效黄御史的口吻即兴作诗,而且格律说得过去,似乎……

    叶春秋又念:“万里长城今犹在………”

    王县令眼眸猛的一张,从一件争田的小事,下半阙却是突然一转鸡毛蒜皮,开口就是万里长城,这就有点建瓴高屋的意味了,上半阙是打油诗,下一半的第一句,却仿佛一下子将格局抬升了起来。

    叶春秋念出最后一句:“不见当年秦始皇。”

    呼……

    意境深远啊,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再结合上半截的叙事,这首诗虽然用词平实,却是充满了人生寓意。

    王县令甚至怀疑,这当真是黄御史的书信了,因为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能即兴作出这么一首诗吗?

    他眼眸眯起,叶春秋忍不住道:“这确实是黄御史的家书,恩府不信,一看便知。”

    有书吏接过了书信送到王县令案前,王县令狐疑的看了一眼那张纸,然后他不由失笑起来,哪里有什么诗,更不是什么家书,这分明就是一张白纸而已。

    不是家书。

    可是……

    王县令居然笑了,叶春秋表现出来的急智让他大开眼界,诗很不错,十一二岁的少年能作出来,已算神童,而更重要的是……王县令抿嘴微笑,居然淡淡的道:“看来……果然是黄世兄的家书。”

    黄荆急了,这怎么可能,哪里有这样的事,他忙是上前,接过了信,仔细一看,却是一张白纸,忍不住大笑:“哈哈……这哪里是什么家书……简直就是一派胡……”然后……他的眼眸不经意之间,与王县令的目光交错,他猛的打了个激灵,仿佛意识到了什么。

    见黄荆突然一顿,看来黄家的人也不蠢啊,叶春秋心里叹息。

    然后叶春秋肃然起敬的道:“这诗作的好,不但寓意高远,足见黄御史文采斐然,尤其是此诗下半阙,万里长城今日还在,但是当初命令修建长城的秦始皇早已不在了。黄御史胸襟开阔,豁达如此,难怪受朝廷如此恩荣,春秋理应向黄御史学习做人的道理,功名利禄,只是一时,可是看的开的人,古今又有几人,在这奉化县,唯黄御史而已。”

    王县令也是喜滋滋的,他捋着须,居然会去附和一个小屁孩子:“正是,黄世兄豁达如此,吾辈不及。”

    所有人都傻眼了。

    那些假装的‘路人甲乙丙丁’,本来还想喊打喊杀几句,现在却一个个目瞪口呆。

    黄荆的脸色最是精彩。

    其实就在他说到一派胡言,那个言字即将脱口而出的时候,方才猛然有所醒悟。

    我是猪啊我,居然差点否认了这封家书。这封家书的问题不在于家书的真假,而在于这首诗上。

    诗当然是好诗,寓意也很深刻,这一点黄荆不敢否认,像这样带着哲理的诗,往往是比较容易流行的,这就好像李太白的诗往往流传最广泛的不是他的《将进酒》,而是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一样。因为这种诗往往朗朗上口,而且最易表达某种情怀。

    黄荆几乎可以肯定,用不了多久,这首诗就会流传开去。

    这首又是什么诗呢?这分明是吹牛的诗啊,全诗的意思是,小弟啊,你怎么能因为几亩地和邻居斤斤计较呢,我虽然现在做了御史,可是我做人堂堂正正,绝不会徇私舞弊,仗势欺人,反而要劝你一劝,人的心胸要豁达啊,不要锱铢必较,你看秦始皇富有四海对吧,可是现在他修的长城呢?所以你应该做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君子无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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