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这是真的逃跑

枪手1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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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在吼,马在叫,热血贲张的士兵在愤怒的咆哮。单薄的栅栏在一瞬间便被推倒,顺天军士兵不费吹灰之力便冲进了看似坚固的叛军大营,过程之顺利,几乎让鲍华产生了错觉,认为这是一个针对他此次夜袭的阴谋,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幕,让他将心放在了肚子里。

    因为叛军的整个大营都乱了。无数衣衫不整的人从帐蓬里惊慌失措的跑了出来,有的人手里提着刀枪,有的人竟然是赤手空拳,跑出帐蓬的他们,第一反应便是撒腿便向后跑。

    短短的不到一柱香的时间,鲍华便已经杀透了前营,洁白地面上撒满了鲜红的血迹,在腾腾的火光照耀之下,呈现出紫黑色,一具具横七竖八的尸体告诉鲍华,他成功了,这一次的袭营大获成功,对方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会来袭营。

    “向前,向前,捣毁他们的大营!”鲍华心花怒发,几乎想要放声大笑,看到前营的状况,他知道,他胜卷在握了。

    提着滴血的刀,鲍华一马当先,冲在最前头。他的目标便是中营那高高飘扬的主将旗帜所在的地方,杀到那里,斩断那根旗帜,叛军就会垮了。

    在他的前方,终于出现了一支成建制的军队,领头的,正是他此行的目标,叛军的首领陆一帆。鲍华放声大笑,大刀前指,怒吼道:“跟我上,取了这叛贼的头目。”

    杀到中营之前了,才遇到一支成建制的部队,而且还是由主将率领的,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叛军的整个大营已经即将崩盘了,击垮面前的这支军队,胜利就将被自己握在手中。

    陆一帆的心在滴血,他的大营此刻已经完全崩溃了,但他却不能马上撤退,他还必须厮杀一阵子,用秦风的话来说,那就是输,也要输得有个样子,绝不能一触即溃,这样有可能会让对手产生怀疑从而前功尽弃。

    此刻对于陆一帆来说,每多坚持一刻,便是多一份损失。但是他是没有胆子违抗命令的,他已经将宝尽数压在了太平军的身上,这是他最后的退路了,而且现在看起来,这条路似乎是他目前能选择的最光明的一条道路。

    “杀杀杀!”第一次,陆一帆鼓起了全身的勇气,将自己所有的能量尽数爆发了出来,向前冲杀而去。

    陆一帆率领的这支军队是吴昕一手训练出来的,论起基本的素质,的确要比鲍华所率的部队要强,亏就亏在他们被杀了一个措手不及,根本组织不起任何有效的抵抗,便已经被顺天军切割,包围,陷入到了各自为战的境地,就算陆一帆这一次不跑了,奋勇冲杀到了第一线,但大营之中的他们,仍然是一片混乱,真正能有效组织,就地抵抗甚至反击的部队少之有少,而往往这样的反击,却又立即会引起对手的猛力反扑,反而会死得更快。

    一匹快马飞奔到了平度城下,马上骑士猛勒缰绳,战马长嘶人立而起,马上骑士不待马蹄落下,已是扯破了嗓子喊了起来。

    “袭营成功,敌军大乱,已经奔逃,鲍将军请马将军立即出兵!”

    其实不用这名信使的抵达,站在城楼之上的马喆也看到了敌营方向火光冲天,人声鼎沸,隔着数里地,都能清楚的听到那边传来的喊杀声。

    想不到鲍华竟然真的成功了!马喆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兴奋起来了,他很谨慎,一向惟命是从,但并不代表他便没有立功的心思,这一仗打赢了,便折断了叛军的一支胳膊,打垮了陆一帆,再向中路包抄吴世雄,用最快的速度击垮叛军,便是头功一件。

    所有顺天军的将领都很清楚,打败叛军只是他们度过这一次危机的第一关,他们更重要的敌人还在后方,是必将趁火打劫的太平军。击败叛军的速度越快,他们便有更多的时间准备着紧接而来的更加残酷的第二场战争。

    “打开城门,全军出击!”马喆厉声喝道。

    平度城的城门第二次打开,这一次涌出来的,是马喆率领的四千余部队,在平度城,他只留了不到五百人。

    距离平度城不远的地方,一片看似没有什么异样的积着厚厚的雪地里,突然一个脑袋抬了起来,用力摇了摇,头上的积雪簌簌而落,再伸手用力的在脸上抹了抹,终于能看清他的容貌了,赫然便是太平军将领于超。

    “将军,他们出去了,我们成功了。”于超兴奋地道:“差不多可以出击了。”

    旁边的雪地里传来一个闲淡的声音:“不用急,再等等,让他们再向前一点,现在陆一帆应当开始逃了,让他们撵着陆一帆的屁股去追吧,追到了大柱那里,哈,他们一定会有大惊喜的。”

    于超嘿嘿的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儿,又嘎然而止。

    “将军,这一战,陆一帆可是亏了血本了,只怕他驻扎在营地里的五千人要折损大半。”于超有些惋惜地道:“将军,这些牺牲值得吗?”

    “当然值得!”秦风这一次昂起了头,转脸看着一边的于超:“如果鲍华在平度坚守而不出击的话,以我们现有的兵力,在这样的恶劣天气之下,想要打下来难度是很大的,就算打下来,损失也必然惨重,现在只不过付出这一点代价,便能拿下平度,尽而直接进兵长阳郡,我们赚大了。”

    于超沉默了半晌,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于超,你有成为大将的潜质,不过你在以后的军事生涯里要明白一点,有时候,该作出的牺牲那是一定要作出的,哪怕是咬着牙,流着血泪,该下的决断也一定要下。”秦风看着大柱:“用小的牺牲换来大的胜利,这是每一次为将者一生不知要碰到多少次。现在或者你还不太习惯,但以后当你能够独领一军的时候,你才会明白这样的道理,有些决定很艰难,但却不得不做。”

    “一将功成万骨枯,果然是这样的道理。”于超叹道,“以前也听说书人说过这句话,不过只到了现在,我才算真正明白这句话里的意思,可不是说书人说得那样轻描淡写。”

    “是啊,一将功成万骨枯,我见过一场战事倒下上万甚至数万的战友的尸体。”秦风一挺身站了起来,遥望着不远处的平度城,“那种场景,我希望你一辈子也别碰到。时候差不多了,准备吧!”

    于超弹身而起,手向后招了招,毫无异状的雪地之上,一个个人影从雪地上纷纷站了起来,从头到脚清一色的白斗蓬让他们与周围的雪地完美的融为了一件。

    呛的一声,秦风抽刀,于超抽刀,数名百亲卫营士兵和数百名斥候营士兵也几乎在同一时间抽出大刀。

    “进攻,夺取平度县城!”秦风厉声道。

    千余人挟着风雪,势若风雷一般的扑向平度县城。

    平度县城,留守的数百人,正一个个眼巴巴地趴在城墙下遥看着处的火光,聆听着震天的喊杀,从风雪之中突然杀出来的这支队伍,让他们瞠目结舌,还没有做出有效的第二反应,一道人影已是如风一般直扑城门。

    城门处传来一声巨响,整个城墙似乎都在摇晃,一马当先的秦风,手中的铁刀只是一刀,便将厚厚的城门震得粉碎,城门洞开,秦风一掠而入,身后,千余名亲卫呐喊着杀了进去,城墙之上,留守的顺天军士兵目瞪口呆,看着如同神兵天降出现在面前的敌人,当的一声,不知是谁手里的武器落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犹如传染病一样,兵器连二接三的掉落在地上,然后轰然一声叫唤,守军一哄而散,沿着长长的城墙便奔逃而去。更有不少人慌乱之中,直接翻过墙垛,向城下跳去,运气好的,爬起来一瘸一拐的向风雪深处逃去,运去不好的,却只能抱着双腿在雪地之上哀号痛叫。

    陆一帆正在没命的奔逃,正如秦风所料,在马喆的部队出城距离战场还有一点点距离的时候,对于逃跑的时机一向掌握的炉火纯青的他,当机立断地转身便跑。

    主将一逃,营地里还在抵抗的其它士兵将领自然是军心崩溃,也是转身就逃,这可不是有预谋有组织的逃,而当真是那种吃了大败仗之后的亡命奔逃。

    鲍华在沙阳郡逃过好几次,马喆也同样如此,他们都是有着逃跑经验的将领,对于是真逃还是假逃,他们还是能一眼分辩出来的,不得不说,陆一帆的逃跑过程成功地迷惑地这两个同样有着丰富逃跑经验的家伙。

    追击,当然是追击,痛打落水狗,一战全歼陆一帆部以获全功,而对于鲍华来说,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好好的撕一撕江涛的面皮,那个高傲的,肆意践踏自己尊严的楚人将领,在他得知自己大获全胜之后会是怎样的一副嘴脸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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