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米脂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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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守忠最近一直在发愁该怎么回绝李氏家族大比的招令,烟量大增,愁眉苦脸,此刻突然听到儿子孙子主动要求去参加家族大比,还以为自己老耳幻听了,当下眼睛瞪得溜圆,呆呆地盯着堂下跪着的李鸿基和李过,白天没缓过神来。

    李鸿基见老爹呆如木鸡的样子,连忙爬起身来,上前拍了拍李守忠的后背,帮他顺了顺气,然后在耳边轻声说道:“爹爹,瞧您怎么惊喜成这样啊!”

    李守忠闻言,一把扒拉开李鸿基的肥手,呵斥道:“我像是惊喜吗?!你们俩不知深浅,不知死活,我是被惊吓成这样的!”

    李过埋头跪在下首,嘀咕道:“年纪越大,胆子怎么越小了!”

    李守忠虽武功尽失,年纪也六十多了,但底子仍在,耳聪目明,闻言更是火冒三丈,作势虚踹了李过一脚,怒道:“我胆子小?!当初不就是你们两个死乞白赖不敢去的吗?我同意你们不去,还不是怕你们俩丢人现眼,伤筋动骨吗?!”

    李鸿基知道李过从小不受父亲待见,一直也在想尽办法化解,但一来李过从小一根筋,莽撞粗鲁,和父亲势同水火,难以调和;二来他们俩小子的武功修为也的确让李守忠失望至极,心灰意冷,所以爷孙之间的关系一直没啥改善。

    但今天,李鸿基感觉时机到了,他连忙嘿嘿一笑,一把搂住李守忠的脖子,得意地说道:“爹,现在我和过儿可不是以前那熊样了,这次大比,我们保证让您长长脸!”

    李守忠一直宠溺李鸿基,也没在意他没大没小、和自己勾肩搭背的举动,用眼睛撇了他一眼,鼻子里哼了一声道:“就这么十几天,你们俩还能草鸡变凤凰了?!”

    李鸿基哈哈一笑,一把拉住李守忠的手,不由分说就往堂外走去,边走边道:“是骡子是马,溜溜去!”

    李守忠觉得儿子这话听起来甚是别扭,怎么听起来像是要拉自己出去溜溜,还未及开口反对,却抵不过李鸿基的蛮劲,不由自主地便被踉踉跄跄地扯了出去。

    李过皱了皱鼻子,偷笑一声,也翻身而起,跟在后面向练武场而去。

    李家宅院占地面积颇大,足有十多个院落组成,最东边的一进院子就是供李鸿基和李过俩专门习武的练武场。

    场边是一排兵器架,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摆了一溜,那都是李守忠当初为了培养儿孙而亲自定制的,所以他对这些兵器很是熟悉,而自从发现儿孙俩没有练武资质之后,李守忠就很少再来这个习武场了。

    可今天,当他再次踏进这个练武场的时候,首先就被在兵器架旁、靠在院墙上单独放着的两把武器惊得眼睛一眯。

    只见左边的是一柄大刀,厚背薄刃,刀背镌刻一条青龙,一看就是仿造三国时期武圣关公的青龙偃月刀锻造的,重量估计得有百斤左右;右边则是一杆长枪,枪头泛着银光,枪身黝黑,似是黑铁打造,瞧上去厚重犀利,看样子,这两把兵器都不是一般人能使得动的。

    李守忠曾经是李氏家族的娇子,武功虽失,眼力犹在,他盯着那一刀一枪看了半天,才狐疑地回过头来,对李鸿基说道:“儿啊,你们是不是请了什么外人来啊?”

    在李守忠心中,能用上那两个兵器的,必定在武学造诣上有了相当火候的行家。

    以前家中并无此等兵器,就凭儿子和孙子那点微末武艺,能耍动四十斤的武器都难,何况是这两件重型武器。

    李鸿基和李过两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也不回答,纵身便向那一刀一枪而去。

    在李守忠目瞪口呆中,只见李鸿基轮起青龙偃月刀,一脚将那杆沉重的亮银枪踹给随后而来的李过,刀光几闪,枪花一抖,两小便对战在一起。

    刀光如雪,枪影似花,两把极为沉重的兵器在二小手上极为顺手,毫无吃力之感,而且,李鸿基的刀法和李过的枪法,使得有章有法,如行云流水,似是浸淫此道很久了一般。

    使劲擦了擦眼睛,李守忠不可置信地盯着场上反转腾挪的二小,渐渐的,狂喜之色逐渐出现在李守忠脸上,两行老泪也随之默默地流淌了下来。

    早已意冷心灰的李守忠,哪会想到,奇迹发生了!

    看到父亲喜极而泣,李鸿基连忙停止了对练,跳出圈外,快步来到李守忠面前,伸手擦去老爹的泪水,心里也不是滋味,哽咽道:“对不起,爹,以前都是孩儿不懂事,让您操心,让您失望了!”

    李守忠泪眼朦胧地望着胖胖的儿子,百感交集,摇摇头道:“儿啊,你终于长大了!很好!爹高兴啊!”

    说完,他转头看向站在场中,低着头不敢近身的李过,心里又难过又欣慰。深吸了一口气,李守忠对李过招招手道:“过儿!来爷爷这!”

    从来没听到过李守忠如此说话的李过,猛地抬起头,望着爷爷慈祥激动的脸庞,泪水禁不住在眼眶里打着转,犹豫了半天,他才抽抽噎噎地慢慢挪到李守忠身边。

    李守忠一把将李过紧紧抱在怀里,哽咽道:“过儿,我的好过儿,你是我李守忠的好孙子!”

    终于得到爷爷认可了,李过再也忍不住,顿时嚎啕大哭起来,在李守忠怀里尽情发泄这十多年来的委屈。

    李鸿基红着眼,面带微笑,看到父亲和侄儿消除芥蒂,心中欢喜满满。

    等这爷孙俩发泄得差不多了,李鸿基嘿嘿一笑,对李守忠道:“爹,这下我们可以去参加家族大比了吧?”

    李守忠擦了擦眼泪,点头道:“可以,当然可以!”

    李鸿基又没大没小地拍了拍老爹的肩膀道:“那是不是该好好庆祝庆祝啊?”

    李守忠心情舒畅,用食指戳了儿子脑门一下,笑道:“好!应该庆祝!今天爹正好要送瓷器去县城,你们俩跟我一起去,咱们上金富楼好好吃一顿!”

    二小闻言大喜,一阵欢呼雀跃。

    李过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连忙问道:“爷爷,我们能带一个朋友去吗?”

    李鸿基也连忙接道:“对啊,让高子和我们一起去!”

    李守忠迟疑了一下,问道:“高子?就是那个猎户高挺家的小子?”

    二小连连点头道:“对!就是他,他是我们俩最好的朋友!”

    李守忠为人忠厚,素有豪气,并没有什么门第偏见,当下便点头道:“行!就喊他一起吧,过半个时辰咱们就动身!”

    高杰昨天才在涌峰山习武归来,今天起来后就窝在房中捣鼓他的药丸子,李鸿基和李过来家里找他的时候,他正拿着一个装了各色药丸的筛子在院子里准备晾晒风干。

    闻听要去县城,高杰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他穿越来明朝也有十多天了,早就想去见识见识米脂县城的模样,回屋和爹娘禀告了一声,得意地拍了拍祝信的小脑袋,在他幽怨的目光下,高杰出门和二小向他们家而去。

    米脂县古称"银州",在明代隶于陕西布政司延安府绥德州,位于陕西榆林中东部,无定河中游,"以其地有米脂水,沃壤宜粟,米汁淅之如脂"而得名,县境辖域较为宽广,含有榆林、横山、子洲、绥德部分,据弘治《延安府志》记载,米脂县“形据山川,境连沙漠。”

    将近正午时分,县城门口来了一个小商队,为首之人年过六旬,身着紫色绸缎作成的长衫,头顶带着个圆顶瓜皮帽,方脸大耳,颧骨略高,颌下长须飘飘,手里端着个铜杆的烟袋,胯下骑着一匹栗色关中挽马。

    一般的米脂人家能有一头佳米驴就很不错了,能骑上名贵的关中挽马的,绝不是小康人家。

    其身后是一架由两匹挽马拉着的马车,车厢上两边的布帘都被掀开了,露出三张略显稚嫩、充满喜悦的小脸。

    马车后面跟着二十多辆人力三轮推车,车上货物显得颇为沉重。当下虽到了秋季,但天气还是有些燥热,二十多个推车的帮工们晒得满脸通红,一身大汗。

    来者正是李守忠家送瓷器的商队,李家的陶瓷窑子产量不错,每隔七八天就会来县城送一次货,李守忠每次都会亲自前来。当然,这次还跟来了三个小子,正是坐在马车上的高杰、李鸿基和李过。

    高杰第一次来到明朝的县城,充满好奇的不停四处打量着。米脂县城人并不多,建筑还是以窑洞为主,时不时有些庭院楼阁参差其中。

    李守忠先带着商队去市集中的一个定点的瓷器店,将这次带来的二十多车烧制的瓷器交了货,然后安排这帮又饥又渴帮工们在一个简陋的驿站饭堂用饭之后,才带着三个小子前往县城中最好的酒楼――-金富楼。

    金富楼楼高三层,雕梁画栋,矗立在县城中心地带,显得甚是气派。

    门口小二眼力甚好,一见李守忠的穿着,就知道是个有钱的主,连忙点头哈腰地将他们引到了二楼大堂就做。

    一楼是供小康人家就餐的散座,能上二楼的客人基本都是些有钱的富户,而三楼有十来个包厢,则是些大富大贵之人聚餐之地。

    李守忠历来节俭,要不是今儿高兴,根本舍不得到金富楼来,往常他都是跟帮工们一起在驿站的小饭堂吃几个馍、喝碗粥了事。

    李鸿基这是第二次来金富楼,趁着他爹高兴,一顿乱点,足足要了十道菜,小二倒是眉开眼笑了,而李守忠在旁边却面皮抽动,心惊肉跳,肉疼不已,但是顾及着有高杰在场,不方便呵斥阻拦,再加上儿孙俩突然武功大进,满心欢喜之下,也就只好任由李鸿基胡来了。

    席间,李守忠除了看着儿子和孙子越来越顺眼之外,对高杰这个猎户的孩子也有了些兴趣。因为高杰的言谈举止,实在不像是一个没上过私塾,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娃娃。而且看样子,自己的儿子孙子对他甚是言听计从,让李守忠甚觉诧异。

    李鸿基和李过俩,完全是小孩子的心性,今日得尝美食,顿时狼吞虎咽,大呼小叫,甚是喧闹,而高杰则细嚼慢咽,斯文有礼,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让李守忠不时产生一丝错觉,好像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大家公子一般。

    正在李守忠有些失神之际,忽然一阵大笑传来:

    “这不是当年那个李继迁寨李氏家族的一代娇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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