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78章 血徒秋锦瑟

熊猫快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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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安真的很尴尬,他可不想占王四喜老婆的便宜,可是偏偏却要被动接受。

    如今既然王四喜已经明白了自己的用意,秦安决定立刻离开,生怕一会王四喜与谢秋婷做夫妻之间的互动,那时候如果自己的灵魂还在王四喜的身体中可是极其不好的,正所谓兄弟妻不可欺啊。

    想到此处秦安的灵魂之力凝聚,离开了王四喜的身体,在虚无中穿行。

    秦安到底算不算是一个心机深沉之人,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

    不过秦安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在朋友面前一项都是一副无害的样子,这让他很容易可以得到别人的喜欢和接近,谁都喜欢没有架子有亲和力的人。那么在敌人面前秦安则很冷血,弑杀的血液偶尔会在他的身体中翻滚一下,让他在战斗中成为杀神。

    所以秦安认为自己真的不是奸诈之人,因为他并没有安排一些事,很多时候都是与他相遇的朋友主动去帮助他的。

    秦安以前有些时候会很疑惑,为什么自己身边的人要帮助自己?他是不是看上去很软弱,所以大家才觉得他是需要帮助的?

    久而久之,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秦安终于明白了。

    之所以很多人都愿意为自己办事,是因为自己已经是一个真正的强者,并且有了领袖的气场!

    就比如这个王四喜,他本人并不是异能者,身边的几大高手也是这些年才招募的。

    那么当年王四喜之所以肯主动帮助自己固然是因为秦安对他有救命之恩,那么另外一个很可能是更主要的原因却是,王四喜认为秦安足够强大,而且匪夷所思,可以让灵魂占据别人的身体,这个能力简直无敌啊!因此王四喜觉得跟随秦安更有发展,所以当年才会背叛唐玉进入了秦盟。如今看来,王四喜是正确的。

    秦安深深的明白这一点,这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白来的友情,想要让所有人都尊重自己,那么他就必须让所有人敬佩并且畏惧自己!

    ......

    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秦安的灵魂离开了王四喜,已经进入了一个名为于老九的中年男人身体中。

    于老九此人今年四十岁,是秦岚城总监狱中的一名狱警。

    这座监狱其实位于秦岚城外的山坳里,占地面积很大,关押着共计五千多个囚犯。

    傍晚时分,监狱长收到了郭帅的口令,让他根据情况选择一些罪责比较重的犯人充军。

    这种做法其实在如今很普遍,前段时间藏西的啼血之战中也是有众多犯人参战的。

    他们的命运将走向一个岔路口,要么战死沙场,要么立功赎罪,减轻罪行。

    秦安在末世十九年曾经穿越进入过于老九的身体,那时通过他了解了一些秦岚城的情况,不过自始至终没有与此人有过沟通。

    如今再次来到这边其实并没有什么事,只是随意转转,用一个平民的眼光去看看如今的秦盟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这样自己才能放心的离开。

    秦安返回藏西后只要一有机会就会让灵魂四处走走,所进入的身体都是自己以前进入过的。

    虽然已经放弃寻找翁岚,但秦安难免有些时候也想碰碰运气,反正进入自己以前去过的身体可以随时去随时回,这并不费什么力气。如今秦安在全球世界各地共有两千五百多个曾经占据过的身体,秦安形象的称呼他们为灵魂情报站。

    他如今一般进入别人身体的时候不会去让对方的灵魂沉睡,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形式读取对方的记忆,然后如同一个影子一样去跟随寄主了解四周发生的事情。所以秦安的情报网很强,他虽然人在秦盟,但是却可以随时让灵魂飞出去了解世界各地的动向。

    因此,秦安才知道对末灵教派的讨伐必须要有军队参与,这固然是因为末灵教派确实很强大,还有一个原因是在末灵教派管控地区还有很多平民,秦安就算一个人杀入敌营也不可能将这些被控制的平民都拯救。

    那么军队出行可以攻城掠地,只要占领了对方的地盘,自然就可以将那些平民控制,从末灵教派统治的阴影中解救出来。

    .....

    快速融合了一下于老九的记忆,秦安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事情,不过一个名字却实时地出现在了脑海中。

    “血徒秋锦瑟?”

    此时,于老九正带着两个年轻的英雄学院二级异能者学员,走在监狱地下室的重刑犯人区,他来这里将要带走的犯人正是这个秋锦瑟。

    对于这个名字,不禁让秦安想起了一首李商隐的诗,

    锦瑟无端五十弦,

    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

    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

    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老九叔,这地下室可真暗,为什么要把犯人关押在这种地方啊?”叫做三叉子的少年开口询问,他的额头上有一个“流”字,出身竟然是流浪者一族。

    “老九叔,这个秋锦瑟到底是什么人,他为什么叫做血徒?”另一名叫王梓的少年也问出心中疑惑。

    于老九走的很慢,嘴上叼着烟头,脸上的表情很和蔼,听到两个少年询问,看着地下室内长长的走廊,于老九开口为二人解惑。

    “秋锦瑟,女,非异能者,今年25岁,五年前入狱,刑期80年,罪名……杀死自己全家13人,

    其中包括她的爷爷,父亲,母亲,大哥,嫂子,二哥,二嫂,妹妹,妹夫以及三个侄子,一个外甥女。

    作案凶器是杀猪刀,每一个死者都是被砍断了脖子一刀毙命,其中最小的外甥女那一年只有七岁。

    作案动机和缘由不明。

    秋瑾色是自首后被捕的,审讯期间没有请律师而是选择了自辩。

    然而在法庭上她只说了一句话:人是我杀得,我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自此之后,秋锦瑟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五年如一日般的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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