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章

向晚非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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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铮上辈子除了追过郭保昌老爷子的《大宅门》,还真没有追剧的习惯,一直到这部《与青春有关的日子》出现,才勾得他心痒难耐,连着两天,将全剧看完还不过瘾,又从头看了一遍。

    不了解那个年代的人,或许会觉得这部戏拖拖拉拉,情节混乱不堪,尤其是里面那些人物的关系更是糊里糊涂,捋不清楚到底是个什么状况。

    其实真要这么看的话,倒也并无不妥,这部电视剧虽然长,可是在情节上,其实特别简单,主要讲的就是七个上世纪50末60初出生的小伙伴,都是部队高干子弟,一起在部队大院里长大,经历了文革中的无忧无虑的童年,然后逢改革开放,一起下羊城淘金,最终挫败而归回了燕京。

    故事其实很单薄,尤其是到后来,所谓的捣腾石头生意,十几集演过去,根本没明白到底是谁在骗谁,不知是开放初期人们实在的有点儿傻,还是故意把人拍的那么幼稚,在那个年代,一块破石头竟然值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可是这帮兄弟竟然在一窍不通情况下就敢买,而且根本不去管有没有客户买。

    有时一集剧40分钟,竟然两三个场景就完了,常常是两个人物在无何止的谈话聊天,其实也就是聊你对我的感觉、我对你的感觉、在七个朋友之间以及女性朋友之间的感觉。

    关于剧中的爱情和友谊,爱情错踪复杂,如果要理清所有男女主角的关系,那需要用箭头在纸上画很久线路图的。

    如此放纵自己的感情,由滥情最终常常变作伤情,而且常常伤得很深,方言和李白玲分分合合的吵吵闹闹,几乎把所有绝情的,伤人的事都做够了,最终是永失我爱。

    友谊,不分你我,甚至女友都可以用来接管的共产主义友情,最终没能经历起时间和变化的考验,一干人等分崩离析,再回忆时只能泪流满面。

    不了解的人或许会觉得不靠谱,可是真正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一眼就能看出,那一切,都是他们曾经经历过的。

    宋铮并没有从那个年代走过,不过却对那个年代充满了向往,在他看来,那个年代残存着中国社会最后的一点浪漫,像现在,都是滥情。

    关于这部戏,吸引人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经典的台词是该剧吸引人的一个亮点,语言的最大特点就是京味十足,剧集一开篇就是一通猛侃,带点儿韵味十足的京腔儿,加之流氓语气,一副照死了侃的劲头。

    而且戏里常常有大断的聊天的逗嘴皮子,像说相声段子一样的场景,那就一个过瘾,就像在看小品,侃晕了为止,估计很多人看下来,至少学会俩词“没劲”,“踩乎”。

    剧中的细节是另一个亮点,最感人的不是大起大落的变化,而是不经意间,时间流逝,朋友不再是过去的朋友、爱人也发生了变化。

    方言和李白玲的感情,虽然不是那么完美,然而最后还是会深深打动到内心里,为什么,因为他们许多年经历了太多的事,而他们却始终放不下彼此,走不到一起,给人一种缺憾的心痛。

    再有就是怀旧,这也是整部戏的主题,戏里那代人跟许多年轻人的父辈是一个年代的,可是却并不影响年轻人在看的时候,引起共鸣。

    像戏里的李江云说的:怀旧是不分年龄的。

    王硕怀旧了,写很多小说,就是他自己的生活,冯晓刚也怀旧,写本书《我把青春献给你》,同样,作为导演的叶敬也怀旧了,他用这部戏,给他和他的朋友,甚至那代人做了一次完整的怀旧。

    怀旧的东西总是很亲切,那些不在的场景、物品重又以影像形式再现,仿佛就是昨天的事情,可是又确确实实是回不去了。

    一身绿军装、宽大的裤子、笨重的木箱,老旧的红木家具,甚至后来举国上下抢彩电,这些事物,现在的年轻人都没有经历过。

    怀旧总免不了的有眼泪,其实很多情况下未必是感伤,只是对过去时光,过去美好或者并不太美好的时光感叹,因为不管怎么样,都回不去了,想要驻足从前是不可能的事情。

    就像剧中许逊唱的那首歌: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 俩小无猜日夜相随。春风又吹红了花蕊,你已经也添了新岁,你就要变心像时光难倒回,我只有在梦里相依偎。春风又吹红了花蕊,你已经也添了新岁,你就要变心像时光难倒回,我只有在梦里相依偎。

    原版《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里,唱歌是陈宇凡对该剧最大的贡献了。

    历经世事之后,许逊很淡然,只是自己给个小酒吧,供朋友小聚,自己弹琴唱歌,不赚什么钱,只是没有太多的纷扰,平静、淡定。木吉悠扬的伴奏下,许逊的声音非常有穿透力,高亢、明亮带点儿时光逝去的忧伤,再回想曾经的过往,时光难倒回,往事只能回味。

    作为观众,往往会在许逊唱起这首歌的时候,在不经意间就被感染了。

    宋铮不用怀旧,可是他向往那个年代,这也是为什么,当初王硕一个电话找到他的时候,他二话不说就立刻拍板要拍这部戏的原因。

    为了这部戏,叶敬整整准备了一年的时间,到如今,总算是可以开拍了。

    酒店的客房里,宋铮和剧组的主创见过面之后,就被叶敬拉到了他的房间,两个人关起门来,一瓶白酒,一袋花生米,自斟自饮。

    “说真的,宋总!”

    宋铮打断了叶敬的话:“铮子,小宋,随便叫,叫宋总就生分了!”

    宋铮以前也经常在冯晓刚那里和叶敬见面,俩人的关系不算有多近,可是也绝对不疏远。

    只是后来,冯晓刚和叶敬也不知道因为什么闹掰了,俩人才渐渐少了联系,这次宋铮愿意投资叶敬的这部戏,说心里话,叶敬也非常惊讶。

    倒不是,叶敬的这部戏拉不到投资,作为京圈儿里的中坚力量,王硕的铁哥们儿,他想要拍戏找投资的话,很多人都会上赶着拿着支票本等叶敬临幸。

    不过,宋铮能投资,叶敬还是很意外,圈儿里人都知道,宋铮跟着冯晓刚是铁磁,而冯晓刚和叶敬闹掰这件事,也并不是什么新闻,很多人都一清二楚。

    “好!铮子!”叶敬也不推辞,“我这心里一直有个疑问!”

    “不用问,这是两码事,你们怎么着,我不管!”宋铮自然知道叶敬要说的是什么,“这是咱们俩的事儿,他也管不着,往高里说,我喜欢这个故事,在这方面,咱们达成了共识,要一起做件事,往俗里说,这是生意。”

    叶敬笑了,他喜欢宋铮这种说话方式,一点儿都不虚:“就冲你这句话,我干了!”

    叶敬说完,真的仰头把一杯白酒给闷了下去,一张干瘦的脸立刻就红了,歪着脑袋看着宋铮,道:“你就真的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

    宋铮往嘴里丢了几粒花生米,道:“奇怪什么,你和冯晓刚的事儿!?”

    其实关于叶敬和冯晓刚的恩怨,宋铮多少也知道一点儿,真要是说起来,这件事,冯晓刚做的有点儿不地道。

    当初,叶敬和王硕混的风生水起的时候,冯晓刚刚进隶属央视旗下电视剧制作中心,还是个实习的美工。

    那个时候,王硕和叶敬对冯晓刚而言都是高不可攀的大人物,一个偶然的机会,冯晓刚认识了王硕,还是在王硕的引荐之下认识了叶敬。

    “那个时候,老冯在我面前也就只配装孙子的。”

    宋铮笑了,他能想象得到那个画面,一个使尽了浑身解数才混进影视圈儿的小美工,在京圈儿两位大佬面前,的确只有装孙子的份儿。

    叶敬醉酒之后说了很多,中心思想只有一个,冯晓刚混出来之后,不够朋友了,这也是事实,以前冯晓刚是死飙着王硕,可是真的出名了之后,他就开始和刘震芸合作,渐渐的疏远了王硕。

    王硕是叶敬的铁哥们儿,见此岂能不生气,俩人明里暗里的针锋相对了几次,关系自然也就疏远了。

    这里面的事儿,宋铮是局外人,不好说什么,也不愿意说什么,这个圈子里,分分合合的事儿太多了,夫妻还有闹掰的时候呢,更别说是朋友了,两肋插刀式的友谊,只存在于书本或者历史当中,眼下的社会,是绝对不会存在的,倒不是说人情冷暖,而是人就是如此,越来越自我了。

    俩人聊了很久,到最后,叶敬的酒都醒了,看着宋铮,想到自己刚才说的那些话,不禁有些索然。

    宋铮见状,起身道:“叶导!你也是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拍好这部戏,对得起你自己,也对得起你们那一代人!”

    叶敬没说话,只是用力的点头,等宋铮离开之后,不禁发出了一声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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