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人生之青

丁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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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七年初春的一个早晨,我的自行车扑进了凉飕飕的风中,在小路上颠出一连串的脆响,惊起一些鸟儿,扑棱棱地盘旋到空中,划过蓝天,在柔软的些许白云间成了个跳跃的音符。自行车拐入平整的马路后颠簸停止,我的手不再因为握得太紧而抖动得发麻,也就有了空闲从裤兜里掏出一片馒头干塞到嘴里。我的鼻子嗅入清凉的空气,清醒了头脑,再从嘴里出来时已经变成雾状的热腾腾的气体。我飞快地掠过熟悉的街道,稀疏的行人被我一个个甩在身后。尽管我骑得够快,甚至因为快,风也吹细了我的双眼,但当我在学校的车棚停下车时,我还是意识到自己迟到了。

    参差不齐的读书声已经弥漫了整个校园。

    我惶恐地在教室的门口站住,喊道:报告。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我们班没有早读,班主任站在讲台前说着什么。班主任包老师抬手看看表,笑着说:这是我们班第二个新来的同学,大家也欢迎。于是我听到教室里哄堂大笑起来。我羞红了脸,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直到班主任说还不进来,我才低着头穿过向我做鬼脸的同学,做到了自己倒数第二排的座位上。

    当教室里的笑声停下来,我听见包老师说:下面我们鼓掌欢迎新同学作自我介绍。我抬头才看见一个漂亮的女生站在包老师的右侧。

    那个女生说:大家好,我叫叶凡,树叶的叶,平凡的凡。因为父亲工作的原因,我转学到了这里,希望大家能够帮助我。谢谢。

    然后大家一起鼓掌,我也用力鼓掌,从来没有这么用力,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生,包括当时我未知的以后。我甚至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她的样子,只是在后来每一个被认为是美女的人身上都看到了她的影子。如果要用一样东西形容她给我的感觉,那就是温婉的玉,而且这块玉还必须是鲜活地流动着。这种感觉,在她红着脸作着自我介绍时,随着她剔透的声音流进了我的心中。

    当掌声停下,包老师让她入座时,我惊喜地看着她修长的身影在我面前停下,转身轻柔地在我的前排落座。我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香味。这香味慢慢在我四周弥漫开来,和着她轻曼曼的读书声,与我的所有可能的感觉接触,打乱了我的朗读。

    树叶的叶,平凡的凡。从此,有个叫叶凡的女生慢慢溶解在我心里。

    当中午我的自行车载着第一次不情愿散学的我,漫不经心地往家的方向游荡的时候,我听见后面有车铃声,回头看时,却是叶凡。她笑着,我感觉如午间的阳光般暖洋洋地可人。她追上我,问:你叫什么?

    在那一瞬间阳光晒红了我的脸颊,我说:我叫严讷。或许是我的声音太低了,她又问了一遍,我大了一点声音,说:我叫严讷。

    其实叶凡在上午的时候已经和许多同学作了相互介绍,甚至已经和方乖乖混得很熟了。但我却只是偷偷地注视,没有敢和她说话。叶凡很自然的成了全班关注的对象,她也用她的光辉照耀了全班,只遗漏了我一个,所以,我很沮丧。好在在这时,她用余光扫描到了我,甚至在交谈中我惊喜地发现她暂住在小学里,因而,她将和我一路来回。

    因为这个信息,我看着她的身影在小学门口消失的时候,我心中一声欢呼。当晚的晚自习刚刚开始,她就转过头来低声说:下了晚自习我们一起回家。我点点头,耳朵飞烫。

    我们的晚自习是在煤油灯和蜡烛间进行的。昏黄飘忽的灯光摇晃着一个个身影,充斥着整个教室的空间,而充斥着我心头的则只有我抬头可见的那个美丽精灵。偶尔她会因为借橡皮或者其他东西,或者是问个题目什么的转过头来,于是我看到她白皙的皮肤上镀上了一层金黄的光泽。她细长的手指间或在我眼前划过,犹如流星点燃了我的双眼。

    当晚自习结束的铃声响起时,教室里的人一哄而散。有人问叶凡怎么走,她说:我和严讷一起走。这是我这一天来听到的最动听的话。

    我们的自行车在月光中滑行,她在我身边不停说着对新学校的感受,时不时地用手理一下被风吹乱的头发。她的手穿过黑发,在蛋白的月色中显得更加柔美。我不知道我一路说了什么,但我知道她在小学门口对我说明天见时,最难忘的一天终于结束了。我第一次觉得,这条回家的路变得如此地短,短到令人厌烦。

    好在,自那以后的每一个自习后的时间里,她总有一段时间在我身边。慢慢地,我在她面前变得有说有笑起来。其实,陌生才是表达的最大敌人。在熟悉以后,她在我心里慢慢不但是充满诱惑,而且越来越容易亲近。所以,我变得自然起来。在知道她喜欢听故事后,我每天在入睡之前都会编排一些故事出来,然后激动地等待第二天讲给她听。也是从那时开始,我才知道了自己有讲故事的天分。我讲给她听我看到的或者胡编的天南海北的故事,让她或开心或忧伤或惊恐的模样如此生动地深深刻在我的脑海中。

    就这样,我一九八七年的记忆开始了,开始于那天早晨,穿行在每天晚上和她并行的自行车上。

    这样的美丽夜晚在一个白天提前结束。

    那天课间,方乖乖依然如故地把我用力推开,坐在我的座位上,拍拍叶凡的肩,和转过头来的叶凡聊了起来。方乖乖叫方乖崖,是我们班的混蛋头,具有初中毕业后立刻转为专业流氓的潜质。我不明白这个把我从座位上挤走的混蛋大块头为什么和女生说起话来那样流畅,丝毫没有包老师让他读课文时的磕磕绊绊。或许这是一种天赋吧,而我就缺少这种天赋,不知道是不是我父亲给我起的这个名字不太好的原因。

    但是当我看到他的手在叶凡身上敲敲打打的时候,我的怒火或者说是妒火一下子爆发了。我把长凳一掀,方乖乖轰然倒在地上。恼羞成怒的方乖乖蹦起来一下子把我放倒在地,开始掐我脖子。就在我几乎不能呼吸的时候,我听见叶凡在喊:别打了,别打了。然后我看到了摇摇晃晃的叶凡的脸,脸上泪痕斑斑。我顿时来了劲,一把扯开方乖乖卡住我脖子的手,但却没有躲过他揍在我鼻子上的拳头,我鼻子一酸,泪水和鼻血一起窜出。

    方乖乖被同学拉起来后,我起身惶恐地看到胸前满是血迹。然后我看到叶凡的手递过一张手帕,捂住了我的鼻子,然后我被送到了自来水龙头前。

    那天下午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一个人躲到了学校旁的一个小树林中,坐在草地上酸涩地回味着。我看着阳光碎裂成斑驳的样子,觉得自己比它还要狼狈。我从来没有打过架,也没有被老师那样训斥过。尤其令我委屈的是,我不能说是因为叶凡我才动手的,只能说他占了我的位置。想到这里,我被堵着棉布的鼻子一酸,不由哭了出来。偏偏在这个时候,我听到脚步声。我赶紧起身,抹去眼泪,回头看时,却是叶凡。

    叶凡俏生生地力在我面前,说:你怎么可以动手打人呢?我的头嗡地一响,觉得自己天大的委屈,却没人理解。我看着她,却觉得她在往后移动,仿佛要离我远去。我喃喃地说:是方乖乖先不对的。她一跺脚,说:可是你也不能打架啊。而且你也打不过他。

    我想如果那时候我有足够的冷静的话,我应该能够感受到她这是关心的说法,但当时我却听出了耻辱。我说:我就要打,我终有一天会揍扁了他。叶凡一甩头离开了树林,离开了我。

    从这一天晚上起,我总是先走一步,穿过黑黑的小路回家,这样,我就不会和叶凡一路了。我叮叮当当地在泥路上费力地踩着自行车,孤独地行走在荒芜之中。偶尔我也有重新回到马路上的冲动,但总是及时被我自认为的仇恨和屈辱制止。这种力量不但让我离开叶凡,也让我开始每天锻炼身体。在假象中我无数次击倒方乖乖,然后拥有叶凡。

    天气在我自己对自己的煎熬中变得越来越热,穿得越来越少的叶凡在我前面散发出的更多的诱人的气息,后来我知道这叫做女儿香。其实,我拒绝叶凡只是在晚上,平时的我们依然如同一遍的同学一样交流。我后来曾经渴望叶凡能够跟我再说一次:下了晚自习我们一起回家吧。但是她没有说,我也没有等。我一厢情愿得认为,她是在生我的气。但后来我才知道其实,在她眼里我和其他同学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这话是她亲口跟方乖乖说的。

    那天是暑假来临前的最后一个晚自习。叶凡转过身来告诉我:她又要转学了。然后她拿出一支笔给我,说:这个送给你做个纪念。

    那是一支淡绿色的圆珠笔,笔套上有根淡绿色的挂绳。

    我说:今天晚上,我送你吧。她说:不用了。

    然后我知道了什么是惆怅。我的心变得空落落的,不着边际地晃悠。我紧紧握住那支笔,害怕一松手它便从我手中飞走。

    那晚,我看着她蹬上自行车后一路慢慢地尾随着她,看着她淡淡的背影在灯光下忽隐忽现。自行车每被颠一下,挂在我脖子上的圆珠笔就跳一下,我的心也是。然后她还是像往常一样拐进了小学的门,我一只腿支撑着地看着学校的门,直到很晚。我依稀记得那晚的星星很多,多得密密麻麻,很乱的样子。

    后来我想,我也要送给她一个东西了。想起这个,我才鼓起勇气,看了最后一眼那个门,往家赶去。那天我用电筒照着,用那支圆珠笔写了一个晚上的小说,写一个侠客是怎样炼成绝世武功,用一把叫做宵练的宝剑夺回被抢走的爱人的。

    第二天我又整整齐齐的抄了一遍,交给了叶凡。我说:这是我给你讲的最后一个故事了。我看见她笑了,露出整齐的细细的白牙。其实当时我很想吻她,但我真的知道自己是没有这个勇气的。

    但我有勇气面对方乖乖。那是在暑假里,叶凡已经离开的时候。再想了很久以后,我决定像英雄一样挑战方乖乖。为了这个,我详细地进行了规划,并且用叶凡给我的圆珠笔写好了战书。我来到方乖乖家中的时候他正在练字。不得不承认,这家伙学习成绩虽然不好,字确实是很好。我没有说话,只是把战书递给他。然后我握着拳头看着他把战书展开读。他很快看完,说:你为什么和我决斗?我说:为了叶凡。

    我说这话的时候整个嗓子都在冒烟。

    他一愣,接着看见了我挂在脖子上的圆珠笔,就傻乎乎的笑了,说:原来是这样,你这头猪。然后他转身在一个抽屉里翻来翻去,翻出一支和我脖子上一模一样的笔。他把笔在我面前一晃,说:她给好多人都送了,你以为是什么意思?

    我当时好像掉到了冰窟窿里,不知道说什么好,眼前只有叶凡的笑脸晃来晃去。后来我感觉到被推了一把,我回过神来,听见方乖乖说:其实你和其他同学没什么两样,这是叶凡亲口跟我说的。

    然后我就扑过去和方乖乖干到了一起。我们在地上滚来滚去,最后全都精疲力尽躺在地上,也不知道谁赢谁输。后来我摇摇晃晃地蹬上自行车往家赶,走到小学门口时习惯性的一摸胸前,那支笔却已经不在了。我赶紧往回找,可是一直找到方乖乖家中也没有找到。我犹豫着看着他家的门,彷徨了很久,决定还是回家。我想,笔丢了,有些东西也可以忘了。

    一九八七年依然在继续,我的记忆则已经结束。只是现在回忆起来,或许方乖乖说的是真的,我在叶凡面前只是一个普通同学,只是她在我的记忆中却不是。叶凡一直作为那个曾经喜欢听我讲故事的美丽女生,作为我第一个喜欢的女生,活跃在我一九八七年的记忆中。